“別怕,有爹在,他們不敢造次,爹已經命人去找縣太爺了,我看這小子是不是活膩了。”
齊同生過去不是這樣一個人,他家是做小買賣的,糧油店。
附近的人都覺得他人不錯,十分和善,還隔三岔五的接濟鄉民,在當地名聲很好。
怎麽現在變成這個樣子了。
“齊同生,你兒子做這件事,是你允許的?”
在本縣,齊家就是天,誰來也不買賬,也就無需偽裝什麽。
他點點頭:“是啊,你能把我怎麽樣啊?”
“……”
“林楓,你連知府都不是了,裝什麽,我給了你機會,但你自己不要。你娘愚蠢,嫁給了一個蠢瓜書生,生了你這麽個蠢瓜兒子。等縣令一到,你就該下大獄了。”
縣城很小,縣令轉眼即到。
不一會兒,管家齊安跑了過來:“老爺!縣令方大人來了!”
“哈哈哈哈,來得好。”
方縣令在本地做了二十年的官,林楓小時候也見過他。
此人貪財、好色,臭名遠揚,他花錢喂飽了上級,這個縣令就當的穩。
當地的老百姓都說,方縣令把朝廷發下來的賑災款子都給吞了,分給各級官吏,還年年報旱災,年年吃朝廷的接濟。
因此,這地方想富也富不起來了。
也有人說,方縣令聚斂的財富,足夠買下兩座縣城的了。
縣令大人一進門,三班衙役都衝入院中,把這兒給圍的很瓷實。
“方大人。”
“嗬,齊員外,聽說你這兒有人鬧事,我立刻就趕過來了。下官來的不算晚吧?”
“正好。”
堂堂一個縣令,在百姓麵前也要稱‘下官’麽。
這個官當的好啊,趨炎附勢,看人下菜碟。
方縣令已經到場,鍾紅夜的刀還對著齊發堂呢,這是眼裏沒有官府啊。
“哪兒來的賊人,當著本官的麵,還敢持刀行凶,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