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整倒一個人,一件要命的案子就足夠了。
天黑,高同迷迷瞪瞪的醒來,卻發現自己被捆綁住,還在大牢裏。
四周黑漆漆一片,連個火光都沒有。
“來人!——來人呐!本官是江南織造!誰敢抓本官!”
忽然,一通亮光照射了過來。
有火光靠近!
“來人!快來人!”
來人隻有兩個,一個是鍾紅夜,一個是林楓。
“高大人,睡醒了?酒好喝麽?”
高同渾身顫抖,不明所以:“大人,林大人!您……您這是為何?下官又無罪行,您怎麽好把下官給關起來呢。”
“沒罪行?”
身旁,鍾紅夜將一份狀紙丟了進去,扔在高同腳邊。
“自己看!”
迎著鍾紅夜遞過來的火光,他看的清清楚楚,自己逼死一家七口人,全寫在上麵了。
“大人,卑職冤枉啊,這是誣告!”
“這狀紙上的人命,在你所犯的過錯裏,不過是冰山一角吧?”
“大人,我……”
“高同,狀紙上說,你屢次要強女幹陳王氏,她看到你的那個地方上,有一塊黑痣,需要本官查驗麽?”
不敢了,他慫了,呆坐在地上。
“大人,求您繞過卑職這一次,卑職願意奉上全部家產!求大人開恩!”
高同跪在地上,瘋狂的磕頭。
有點兒意思。
林楓蹲下來,看著他可憐巴巴的樣子:“你的家產有多少啊?”
“三十萬兩銀子。”
“喲嗬,一個五品官,上任不到兩年,就有三十萬兩銀子,你祖上沒做官的吧,怎麽有那麽多錢。真是三十萬兩?”
高同跌跌爬爬的靠近牢門邊,眼神充滿期待和渴望:“大人!隻要您放過下官,三十萬兩銀子悉數奉上,還有一顆大內夜明珠!乃無價之寶。”
“真闊氣,本官想要的是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