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色微明。
剛起床,燕今朝便喊來歐陽策,讓他去雇輛馬車來。
隨後,胡亂吃了點東西果腹,讓一名夥計臨時充當車夫,三人風風火火的出城去也。
一路顛簸,由於昨夜才下了場雨,車輪壓過那些坑坑窪窪的路段時,難免濺起水花。
“東家,咱們這是幹什麽去?”
今天起了個大早,燕今朝困意未消,正準備在車內小憩一會兒,就被歐陽策的聲音打斷了。
至此,他不得不起身回答道。
“廢話!當然是準備投入生產,找人把棉花紡成線啊!”
歐陽策疑惑道:“要招人做工的話,我寫幾張告示貼出去不就行了?”
“何苦如此大費周章呢?”
“哦!你是想雇傭那些貧苦百姓,可以少付工錢,盡量壓縮成本是吧?”
“胡扯!”對歐陽策的自以為是,燕今朝翻了翻白眼,反駁道:“有話想好再說,我幾時幹過那種缺德事了!”
“對了,我讓你準備的東西,弄好了沒有?”
“放心吧!你交代的事,我哪敢不辦?都帶在身上呢!”
說著同時,歐陽策解下了肩上的包袱,裏邊裝了厚厚的一遝合同,足有百十來份。
為了準備這些,他昨晚可是整整寫了一宿,點燈熬油,奮筆疾書,眼睛差點累瘸了。
看著紙上的字樣,歐陽策好奇道:“東家,記得在南匯縣時,你也曾讓我準備用工契約,那時不是這麽寫的啊?”
“兩者之間,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燕今朝笑著道:“忘了告訴你,咱們這次和百姓采用分工合作的方式,而不是直接雇傭。”
“要怎麽合作?”歐陽策愣了半晌,感覺更聽不懂了。
按照常理,棉花長在山上,是他們花錢雇人采摘的,屬於私人資產。
既然萬事俱備,下麵進購一批紡織機,選擇合適的場所,籌劃具體流程,招募人手,進行生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