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吉說道:“二十文隻怕有些人也拿不出呢。”
他說的是實際情況,許多饑民早已耗盡了家財,莫說二十文,身上連半枚銅錢都沒有。
在趙承準備蓋房之初,鄭吉就有過這方麵的憂慮,感覺大部分房子是難以租出去的。
隨著越來越多的災民湧入,即使這些人有錢,可能也會說自己沒錢。
如果不租,蓋這房子就失去了意義,若是租的話,他們又拿不出錢。
趙承拉著鄭吉沿著還沒有開始鋪設的街道向前走:“二十文錢並不多,隻要肯幹,在咱們縣裏很容易就能找到每天十文的活。”
“每天十文,一個月就是三錢銀。拿出兩天的工錢來支付房租就綽綽有餘了。”
“其實說到底,這隻能算是吸引人到咱們縣來的一種手段罷了,最主要的目的還是人。”
“你別看現在要搞到糧食很艱難,但是隻要能留住人就是值得的。”
鄭吉沉吟了一下,雖然這事他有點不理解,但知道這位年輕的縣令胸中定有一片錦繡。
“另外你發一個布告,告知百姓,凡是在廉租房裏住滿三年的,從第四年開始就可以自行用紅磚翻建。”
“隻要是按咱們的規製翻建完成,這個房子和地皮就歸其所有。”
正極愕然的用手一指路邊的房子,有些不敢置信的問道。“住滿三年?”
“用紅磚翻建完成,地皮就歸其所有?”
看到趙成點頭肯定,正極忍不住說道。“我能不能也租一座房子住?”
“這條件也太吸引人了吧!”
大陳朝的房屋地皮買賣一般都是分開進行的,房屋買賣要簽訂房,同理,地皮買賣要簽訂地契。
而且房屋和地皮買賣需要牙人,鄰居和官府一同作保。
買房子的人往往要多方打聽,務必要房契地契同時交易才行,否則的話就容易出現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