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六月十六,中午時分,酷暑烈陽炙烤著北京四九城。
酷熱的天氣讓知了都不再鳴叫,街道上少數的幾個行人也都是貼了路邊陰影裏走動。
可就這一派安靜的場麵卻被突然而起的鼓聲打破,讓順天府門房左近納涼的一眾官差都是一個激靈,自午休的狀態裏迅速回神。
這是有人在敲響鳴冤鼓?
好一會兒後,才有人恍惚的明白過來,然後這十多名官差都是滿臉的驚詫,就跟這大中午的真見了鬼一般。
有冤情就跑去衙門敲鼓鳴冤。
這是後世太多影視劇中出現的情節,但其實這顯然不符合古代現實。
放到大明朝,就是縣衙前的鳴冤鼓也不是隨便能敲的,隻有遇到重大的人命案子,又或是有亂兵盜匪造反,敲鼓者才會不被定罪。
不然,不管你到底有什麽冤情,抓住後就先定一個衝撞官府的罪名,挨上幾十板子再論其他。
至於更高一級的州府衙門,那外頭的鳴冤鼓就更隻是個擺設了。
對北京城裏的順天府衙門來說,外頭的鳴冤鼓更是足有好幾十年沒個動靜了,所以才讓一眾官差大感意外,回神後,才忙不迭衝將出去,便要先將敲鼓之人給拿下了。
不過當他們匆忙趕出來時,外間情況已大變樣,數以百計之人就跟從地裏突然長出來一般,已經聚集到了順天府衙門前,全都滿臉好奇地圍觀著正在高高的鼓架前的兩人,指指點點,做著各種猜測和議論。
“什麽人竟敢如此大膽攪擾府衙?”一名班頭虎了張臉大聲喝道,“還不給我停手!”
隨著他怒吼,那鼓聲又咚咚咚的連響了數下,這才被一個青年放下鼓槌,目光直愣愣地盯著他。
而在他旁邊,一個秀才打扮的男子則上前一步,也高聲說道:“今有前都察院禦史鄭潛之子鄭梓年為父母及全家四十七口被人冤殺一事向順天府告發,還請知府大老爺為死去的無辜冤魂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