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淩晨三點,距離我和向西分開,也過了三個小時。
其實我沒走很遠,就和她從前一樣,心煩的時候坐在河邊,把手邊一切能丟的東西都丟進河裏。石子,手機,酒瓶的碎片兒。
最後什麽都沒有了,我掏出了她送給我的鑰匙圈。
我在想,她是不是很難過?也應該是絕望了,才會把我們最重要的東西都丟了吧。可我舍不得,就像我舍不得那丫頭一樣。
從地上站起來,我漫無目的的往前走,張蕾過來拉我,我用力甩開她的胳膊。我說滾,我說你現在滿意了嗎?
沒有一種喜歡是毫無原因的,更沒有一種討厭是毫無理由的。
認識向西的時候,我討厭她。因為我覺得她是個沒心沒肺的丫頭,穿得那樣不倫不類就敢往外跑。
她和我從前接觸過的姑娘都不一樣,那些姑娘或者清純,或者妖嬈,從來沒有一個人像她那樣,表麵上大大咧咧的,倔起來的時候像頭牛。
所以我覺得我不可能認同她,更不可能喜歡她。
可這丫頭跟司辰在一起了,又口口聲聲說自己是SLAM的歌迷,明明沒什麽本事竟然為了幫我們出頭被梯子砸到都一聲不吭。
當我覺得我不應該討厭她的時候,我又看到了抱著許易的簽名笑。
當時我想,有什麽好開心的,笑得跟個傻逼一樣。
可我沒想過,我幹嘛要總是盯著她看。因為每次我用力盯著她的時候她就慫了?露出那種明明在害怕,但是又不肯認輸的表情。
我竟然覺得,那樣子有點兒可愛。
後來我知道了司辰的秘密,那小子竟然還在外麵勾搭了別人。我能認出那個背影不是向西,是因為她從來不會穿那種長長的連衣裙。
她喜歡穿牛仔褲,褲腿卷起來,露出腳踝,上麵帶著一根紅繩。
我猶豫過要不要把這事兒告訴她,但還是算了,在警局裏那樣子,我看她好像是挺喜歡司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