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被陳識拽出去的,一直到把我送回家他都沒鬆開手。我鬧過,也掙紮過,完全沒用。
誰說陳識沒喝醉,我覺得他這酒瘋才是劍走偏鋒,他指尖上的繭把我的手腕刮的好疼。
到了家,他放開手,一邊開燈還很嫌棄的嘀咕了一句,“住的什麽破地方。”
“破也沒讓你住,陳湘住的時候你怎麽不嫌破呢?”
陳識瞪我,“陳湘像你這樣天天在外麵瘋?好女孩子有你這樣的?”
“我就是不好我用你管了嗎?反正你從來都看我不順眼,那就不要看,以後有你的地方我都退避三舍你滿意了嗎?反正我們連朋友都不是!”
我不愛和陳識吵架,因為我明白和他吵八成都是要輸的,大概我也是喝多了,跟他頂了兩句嘴竟然完全不心虛。
陳識可能覺得自己說的太過了,他開開口想道歉,我在他沒防備的時候把他推出去,反鎖上門。
關門的聲音太大,Dong叫了兩聲跑到我身邊,我蹲下,它乖巧的在我手指上舔啊舔啊,好像在安慰,好乖好乖的。
“比他可愛多了。”
那個他,當然是指的陳識。
這樣,我和陳識再一次不歡而散。
又過了幾天,我把五大道的房子打掃好,回自己家去住了,便利店也約定好下學期開學再來上班。
許尼亞在越洋電話裏跟我說陳識估計也要回北京過年。哦,他奶奶在天津,但他爸媽早就發財移民到京城了。
這樣挺好,在馬路上隨便溜達都不怕看見他。
我在QQ上看到過陳識幾次,但不知道巧合還是什麽,每次我上線後兩三分鍾他就下了,也不是完全讓我見不到,就像故意在隔空傳話來告訴我:就不想看你就不想看你,就是要你上我就下。
一來二去的,看到他忽明忽滅的小企鵝頭像變成一種煎熬,我把陳識拖進了黑名單,一了百了,不是說好了不見麵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