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旌放下手機,他正靠牆站著,站在一片陰影裏。
嵐落療養院屬於不對外開放的高檔療養院,院牆裏種植了數量眾多的花卉。盛放的玉蘭花就在韓旌的頭頂上,花瓣飄零一地,幾片落在他肩頭,韓旌卻並沒有動。
玉馨就在療養院九樓。
在她精神失常之後,韓旌經常來看她,但每次都沒有進門,有時候在門外站一站,有時候就像現在一樣,遠遠地站在院牆裏。
他和玉馨曾經是大學同學。
彼此互不相識。
大四那年,韓旌代表學校參加國際象棋比賽,遭遇了一場嚴重車禍,錯過了比賽。當年韓旌年輕氣盛,錯過誌在必得的比賽是他人生遭遇的第一個重大打擊。並且那場車禍令他右腿膝蓋粉碎性骨折,坐了兩個月輪椅。
而玉馨在那時候剛剛進行了人生的第一項投資——她籌集了幾個同學的資金,在學校附近開了一家非常小的酒吧,也就四個吧台位置,連張桌子都沒有。這家微小的酒吧讓玉馨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韓旌到玉馨的酒吧裏喝醉了一次酒,稀裏糊塗的兩人有了一夜情。
但他們並沒有遵照常理發展成情侶。
玉馨要求韓旌為她的酒吧投資,並希望韓家為她的犧牲支付五十萬。
韓旌並不同意,他願意和玉馨結婚,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玉馨並不希望結婚。
她希望得到的是錢。
韓旌的父母都是學者,祖父輩還有家族生意,家裏非常有錢。玉馨認為自己要五十萬並不過分,她的生意剛剛起步,並不希望把自己捆綁在一個不熟悉的男人身上。
最後韓旌支付了五十萬,成為玉馨酒吧持股百分之十三的股東,讓那家微小的酒吧從隻有四個凳子發展到擁有了四張桌子。而他們之間自此成了陌路,沒有再說過一句話,玉馨酒吧的紅利韓旌從來沒有領過,但玉馨始終將紅利存入一張用韓旌信息開戶的銀行卡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