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鼓鳴冤,乍聽之下似乎是草民進衙門的一個步驟,隻是這也隻是乍聽而已,大明朝的訴訟,擊鼓的卻是少之又少,甚至有不少縣衙,連鼓槌都未給你準備。
原因無他,重點在這個冤字。
大老爺們勵精圖治,晴天白曰的,怎麽可能有冤?
一般的訴訟,都是先報告裏長,再由裏長居中調解,帶著人來與衙門交涉,衙門的公吏便準備好宗卷,遞交給官老爺,官老爺再斟酌處置就是。
所以除了大案要案,地方衙門都帶著一種隨意姓。這還是因為順天府是在天子腳下,若是在尋常的州府縣衙,那就更不會有告狀一說了,古時有一個說法,叫做政權不下鄉,鄉裏人犯了案子,都是由宗法來處置,有時由裏長會同宗族的族長一同處置,就是這裏長,其實也隻是觀摩而已,並不會提出自己的意見,畢竟宗族有宗族的規矩,人家處置自己的人,關你什麽事?
因此,才有貞觀之治,一年勾決的死囚才不過數十人,其實不隻是唐太宗,就是在大明,除了洪武和文皇帝那種妖孽,清平年間,一年的判下來的秋後問斬之類的重案大致也不過百來件。
這倒不是說天下太平,連犯罪的人都少了,隻是大多數的案件和糾紛,都由宗族代勞了,通常就是通殲者男的仗打,婦人騎木驢或是浸豬籠,殺人的償命,胡說八道的挨巴掌,反正各地的鄉法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花樣。
民不舉,官不究,大家都相安無事。
好在這順天府比縣衙要強了一些,鄰裏的糾紛,他們大多不會管,不過命案卻不會袖手旁觀,至於一些較大的糾紛,也會插手一下。不過這設在順天府衙門外的鳴冤鼓,卻是幾年都沒有人敲過。
柳乘風先是沒尋到鼓槌,便用手去敲,這一敲卻是不得了,這鼓麵上立即掉落無數灰塵下來,一下子讓柳乘風變得灰頭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