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說,我們對一個人的感情終會從“想念”變為“想起”,再變為“忘記”。但是究竟需要多長的時間呢?一年,兩年?還是十年,八年?人因為擁有直立行走的尊嚴,智慧的頭腦而淩駕於萬物之上,貪婪,永遠欲求不滿,內心無法填補的孤單,奢侈的情感揮霍,然後一圈又一圈的惡性循環。誰都有過這樣的感覺,當你幸福的時候你不會想起從前的人和事,而當你被寂寞趁虛而入了,哪怕隻是一秒,那些過去了的人和事都會卷土重來,溫熱又疼痛。
一隻潛伏在心底的小獸,吸食著久久不愈合的傷口流出的血水,反而越來越強大。
曲城,為什麽我依舊隻能將“想念”加諸在你的名字前,即使我正被別人抱在懷裏細心嗬護,卻還是清晰的感覺到你用生命在我心裏澆灌出一棵遮天蔽日的樹,落下濃鬱的黑色陰影來。
“醒醒……”有熱氣撲到我臉上,我不耐煩的翻了個身,“哎,當心——”感覺身前空了一下,好像要跌落,幸好有一條手臂把我攔住又轉回原先的方向。
“你幹嘛……”不睜眼也知道是誰,我把頭往他的胸口蹭了蹭,想找個舒服的位置繼續睡,卻突然意識到不對頭。在家我是睡裏麵的啊,怎麽會……猛的張開眼,看見紹凱撐著頭看我,“我在哪兒啊?”
“自己看啊。”
我東張西望了一下,“騰”一下坐了起來。居然還是在酒吧後台的沙發上,而且是兩個人黏在一起,條件反射的低頭看了下衣服,幸好還好好穿著,“你怎麽不早點叫我……”
“你想什麽呢,”紹凱看我低頭檢查衣服忍不住笑出來,伸手將我攬回去躺好,“我本來也想在這兒湊合睡會兒的,結果還得盯著你別掉下去。睡得跟隻小豬一樣,怎麽叫都叫不醒。”
“對不起,我不知道我什麽時候睡著的,又讓你熬了這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