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夜光雙樹

第二十一篇:曖昧·關於“妹妹”這個詞

我已經27歲了,沒有男朋友,原因是因為我一直愛著一個已婚男人,感情走不出來。現在周圍的同學朋友都結婚的結婚,生孩子的生孩子,最晚的也是談著戀愛,而我,因為這段感情痛不欲生,無法走出來。看著自己這樣,我心裏著急萬分,很怕自己找不到歸宿,就這樣孤孤單單的一輩子。我很想找到另一個感情寄托,把這段感情忘了,但我努力很久一點用也沒有。我在感情上是寧缺不濫的,但我現在快三十了,心裏卻一片混亂。

我愛的那個男人比我大十六歲,他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因為家裏有小孩子所以不會離婚。剛認識時,我們都沒有說要像這樣發展。我是個很傳統的人,但不知怎麽竟和他走到一起了。他後來了解我是個生活很認真的人,覺得自己又給不起我什麽,想幫助我們大家解脫出來。

隻是快三年了,我們經曆了太多的痛苦,不是那麽輕易就可以走出來的。我們已經沒有去犯常規性的錯誤了,他說下半輩子要像對親妹一樣對我,我們大家都不允許越雷池一步。這些我們都做到了,但我很恐慌,我就這樣沉浸在他的那種所謂的兄妹的愛裏,一天天陶醉下去,無心思管自己的將來。我覺得我的生活進入了死角,常常怨老天讓我走這樣的路,煩得很。

丫丫

丫丫:

一直覺得把感情的事拿出來四處求醫的人很傻,因為自己的感受傾向自己最明了。而前途究竟光明還是叵測,也應該掌握自己手中。之所以拿出來說,無非試圖得到別人的鼓動,好讓自己堅持得更堅定一些。無論對或是錯。因此口口聲聲“告訴我該怎麽辦”的人,心裏大抵是已經有了決定。

人都是懂得比較事物的兩麵性。好或壞,利益和遺憾,大都進行縝密分析之後才會選擇於己有利的那一方。然而有決定不代表不會反複,也不代表心甘情願。我們接受“不完美,也要精彩”的論調。心理失衡,患得患失,長期這樣下去心理總會抑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