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暗戀者來信

你好

我很喜歡用第一人稱寫作——即便是隻翻了幾篇小說來看的讀者大概也能輕易發現這件事。

剛把書稿整理出來的時候,我和朋友開玩笑說這麽多個“我”“我”“我”集結成冊,簡直就是一本《讀者來信選登》。後來這個玩笑稍加改動就搖身變成《暗戀者來信》。隻是並非選登,因為產量有限,能登的都登了。

大多數人是通過出書變成作家的,我則恰恰相反,出書的過程讓我意識到自己離職業小說家還很遙遠。就像我另一個朋友的自嘲:“最近看了很多好作品,感覺我寫的東西像是隨地吐痰了。”當然,他這麽說是過於謙虛了,畫麵也蠻惡心。我在認真百度了“不文明行為有哪些”之後,還是更喜歡“在大庭廣眾不加掩飾摳鼻孔”

和“在公共場合赤膊”這兩條。我最初的嚐試都在此列,包括本書收錄的《戀愛四章》《世界的用途》《當然,這個男孩不是你》等。它們短小、幼稚,不管讀者死活,隻管自己爽快。但是這個階段很快就結束了。我開始在「ONE·一個」的平台發表小說,開始意識到我的文字麵前還有他人存在。

《無人知曉》原本是篇一千多字的超短文,寫得十分野蠻。

我縫縫補補,將思維跳躍時留下的空隙填充完整,最後居然給人一種非常細膩的印象,也受到更多人的喜歡。從此,一衝動就立刻寫成一篇小說的事情不再在我身上發生,或者說極為罕見。《欲言又止》《摸摸我》《限行時期的愛情》以及《最後一個五仁月餅》都是反複琢磨多次修改的結果。一個很顯眼的證據就是文中出現了好幾處排比句。

暫且不討論排比句好不好的問題,除了對聯,還有比排比句更不自然的句子嗎?

倒不是「ONE·一個」改變了我,而是“公開發表”

這件事情改變了我。這意味著我的作品正式進入他人的視野,和他人的評判標準發生碰撞。我很想表現得毫不在乎,但是我性格裏“絕不能讓別人失望”的部分悄悄跑出來,這裏逛逛,那裏走走,像一支巡邏部隊,幾乎把那些原始的熱情殺死。“寫得不夠好的話,還不如一個字都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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