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意外地,李英秀出現在了我們宿舍門口。雖然都是一樣的黑頭發黑眼睛,可李英秀卻特別顯眼,一下子就能看出來是個外國人,所以大家的目光齊刷刷地看著我們倆,搞得我很不自在。
李英秀把我拉出了宿舍樓,甜甜地笑,“悅桑,我有事情問你。”自打她跟雷拓宇戀愛之後,我對她的好感就大打折扣,所以也不像以前那樣和她走得很近,“嗯,你說吧。”“你覺得Ken桑喜歡我嗎?”我啼笑皆非,“他喜歡不喜歡你你該問他,怎麽來問我呀?”李英秀搖頭,“我狂風追求,他才答應試試看,他說,他有喜歡的的人。”我笑了,“英秀,是瘋狂,不是狂風。”
“哦,瘋狂。我要他答應我,當我一個月男朋友,如果還是沒有喜歡上我,就放他走。”
我大為驚奇,“真的?”
“嗯,我天天跟著他,跟了好多天,他才說,試試看,可以。”
“天天?跟著他?”
李英秀認真地點頭,“上課、吃飯、宿舍樓下等,天天。”
“……”
“他說,我,可愛、美麗,但是,他不電。”
“不來電?”
李英秀有點不開心,“對,不來電。我還問他什麽叫電,他說,就是喜歡,他不喜歡,他電別人,不電我。他們都說,你是Ken桑的姐姐,我來問你,怎麽辦?”
我瞪大眼睛看著李英秀,“一個月?可是,你不覺得這對自己不負責任?”
李英秀看看我,“什麽?不明白。”
我琢磨了一下詞,換了一種說法:“我是說,你不覺得這樣對你自己不好嗎?”
李英秀恍然大悟,“他肯當我一個月男朋友我很開心!如果一個月他還是不愛我,那我就投降……”說著,小姑娘舉起雙手做投降狀,超可愛,我一下子又喜歡上她那對甜甜的小酒窩了。
我忽然想起了那天李英秀對我說的有關彩虹的比喻,“英秀,如果雷拓宇最後還是不電你,他還是你的彩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