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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家族的風俗中,有許多禁忌:
不能用竹竿打蛇。傳說竹子是蛇的舅舅,舅舅要保護外甥,這是天經地義的。在用竹竿打蛇的過程中,蛇會很快順著它舅舅的身上(竹竿上)竄到你身上來報複。
不能在夜晚打口哨。夜晚吹口哨,山神野鬼就會被吸引到你的周圍,讓你妖魔附身。
不能看見蛇相晤(交尾),看到了會不吉利。必須迅速請端公(土道士)到家裏打整,否則會重病纏身,憂鬱而死。
不能逢四出門,“出四”與“出事”諧音,逢四出門將會遭災舍財。在做許多事的時候都是把“四”空出來,以免犯忌諱。如紅白喜事禮儀簿中的“四號”就沒有人願意登記。
不能早晨一出門就碰到女人,女人是破口,出門做事很難辦成功。碰到男人是好兆頭,特別是碰到成功的男人最是吉利。
不能用腳去踩字,不能用有字的紙去擦屁股。踩字或用字紙擦屁股後的孩子讀書成績差,踩多了還會瞎眼睛。
男女出行,女在前男在後的是夫妻,女在後男在前的是姊妹。
舊時的女衛生巾是用布包草木灰縫製成的,叫“騎馬片”,男人見了要背時。有句諺語叫“腦殼上頂騎馬片,洪(紅)福齊天。”實際上是要背時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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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夜晚用指頭指月亮,這也是土家族的一大禁忌。清江人認為,月亮是女人,它很害羞,用手指了就是對它的侮辱,它就會在你睡著後,用它的月亮刀來割你的耳朵,來報複你。婆婆李卯香給覃蔓子說過要他莫在晚上用手指月亮,小小頑童覃蔓子偏不信那個邪。在一個秋高氣爽的夜晚,龍洞溝的月亮渾圓渾圓的掛在齊嶽山的山崖上,覃蔓子在自己的院壩裏端望著它,用手偷偷地指著它,還嚶嚶地說道:
“我長大了要娶月亮女兒做媳婦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