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一種喜愛,關乎自己。喜歡文學,一個人倘若能把關乎自己的喜愛終生地堅持下去,就不簡單了。
文學之於人生的意義,很多時候,相信在這條路上踽踽獨行的人們,內心深處都有過煎熬、掙紮的思考。追求它有什麽意義?畢淑敏在《火車內外的風景》裏說,把整個社會比作一列火車的話,經濟學家考慮的是“火車怎樣開得更快,又不致顛覆。”而文學家則在“看車窗外的風景和車窗內的百態”,他們在為生命開一扇窗,記錄那些容易被忽視和淡忘的卑微和細碎的生命的權利。文學,讓我們慰藉心靈,在理想和現實中尋找存在的平衡。
文學是我一直的夢想和追求,用心來寫字,不期望成名成家,隻想用自己的文字來記錄那些曾經走過的日子和心情。自從迷戀上文學以來,我始終把它當成一種幸福來享受。
那是一個隆冬的時節,我脫下軍裝退伍回到豫南家鄉固始縣,被分配在大別山深處的一個山區稅務所,開始了我艱苦而平凡的工作生活。這裏沒有紅綠燈,沒有高樓大廈,沒有車水馬龍,隻有黃土地青石崖茅草屋和默默流淌的山澗小溪。我們都是平凡的人,從事著平凡的稅務工作,過著平凡的生活。透過波瀾壯闊的稅海,透過現實浸潤的人生,我聽到自己血液裏依然澎湃著對文學的癡迷。一種情結,一種感悟,一種喟歎,一種希冀。都是我為之擊節詠歎的主題。隨著稅苑文化和多姿多彩山區生活的熏陶,於是便想:用手中稚嫩的筆,給心靈空虛者以充實,給精神脆弱者以勇氣,給辛苦工作者以慰藉。我自知生性愚笨不善言辭,但領導和朋友們的支持和鼓勵,終於使我在一個個寧靜的夜晚,提筆描繪起生機盎然的青春年華。信念是弓,稿件是箭,不斷射向夢中的殿堂。當一個人的寫作進入忘我境界時,我常常把這叫作“石頭開花”。我相信文學創作是一種創造,一種信仰,一種追求,是切入人生的一個角度。同時,我又認為,文學創作是一種生活享受,它不僅可以讓我感受人生的浪漫,也可以讓我一旦拿起筆來就忘記了工作生活中的煩惱。夜深人靜之時,獨居一隅,在奇妙的文字世界裏任意遨遊,或讚揚或貶斥、或謳歌、或鞭撻、或抒情、或言誌,讓自己想說的、願說的、不得不說的話在筆尖噴湧而出,讓心靈從中得到宣泄與放鬆,讓智慧從中得到磨礪與升華,讓情感從中得到**滌與慰藉。這樣一來,自己的業餘時間就漸漸被讀書看報和“爬格子”填滿了,雖然有時耕耘的頭昏目眩,腰酸背痛,但我感到充實和愉悅。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執著的追求,使我筆耕不輟。十多年來,在稅務機構改革、征管改革、人事製度改革中湧出了許多可歌可泣的動人事跡。感動之餘,我萌發了把這些先進人物的先進事跡寫成稿件投諸報刊的念頭。沒想到,我寫的稿件陸陸續續地在各地報刊刊出了。雖然很稚嫩,但發表的欣喜仍讓我興奮得難以入眠。我的文學創作熱情被極大地調動起來,一如繆斯女神輕叩少女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