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風雅二十四節氣

第01章 立春

如今,清明是“最大”的節氣。從前,“最大”的節氣可是立春。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之首,所以古代都是在立春這一天過節,相當於現代的春節。正月初一則稱元旦。

立春交節時間在2月3日至5日期間。

現在的農曆,過去稱為夏曆,相傳創始於夏代,商、周、秦代雖有變化,隻有完善與精確,而從漢武帝開始,明令以夏曆正月初一為新年,沿用至今,再沒有改變過。隻是在民國初年,立春才被農曆新年奪走了“春節”的名份。公元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滿清的統治,建立了中華民國。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開會,決定使用公曆,把農曆的正月初一叫做“春節”, 把公曆的1月1日叫做“元旦”。1912年1月初,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時,為了“行夏正,所以順農時,從西曆,所以便統計”,定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改公曆 1月1日為歲首“新年”,但仍稱“元旦”。

國民政府雖然定1月1日為新年,當時隻有機關、學校以及外國經營的洋行大商號等才放假1天。老百姓並不買帳,仍延承古時舊習以農曆初一為新年,因此,老北京的街市與居家均沒有什麽歡慶活動。民間還出現這樣兩副春聯:“男女平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陰陽合曆,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陰陽兩曆各無愆,習慣都知看月圓。冬至過完剛十日,大家喚作過新年。”

春節由立春改到正月初一隻有百年曆史。

在立春這一天舉行紀念活動的曆史非常悠久,至少在3000年前就已經出現。當時,祭祀的句芒亦稱芒神,是主管農事的春神,即草木神和生命神。據文獻記載,周朝迎接“立春”的儀式,大致如下:立春前三日,天子開始齋戒,到了立春日,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到東方八裏之郊迎春,祈求豐收。到了清代,迎春儀式更演變為社會矚目、全民參與的重要民俗活動。立春祀神祭祖的典儀,雖然比不上正月初一的歲朝,但要高於冬至的規格。迎春是立春的重要活動,事先必須做好準備,進行預演,俗稱演春。然後才能在立春那天正式迎春。迎春在立春前一日進行,目的是把春天和句芒神接回來。迎春設春官,該職由乞丐擔任,或者由娼妓充當。由乞丐和娼妓擔任春官,真令人大跌眼鏡,不知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