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了10年,葛軍還是個“白身子”。一氣之下,他不辭而別,去了南方。
南方並非遍地黃金。
他什麽都幹過,什麽苦都吃過,仍填不飽肚子,更不用說出人頭地了。
他隻好揮師北上,到了祖國的心髒——北京。
葛軍那函授文憑,在北京根本排不上用場。
他不停地寫稿,不停地投稿,收獲的仍不失敗。
他不死心,仍埋頭寫作。
有時餓急了,便沿街乞討。
即便這樣,他的寫作仍未中斷。
一個極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一名演員。
這位靚麗的女演員,向他吐露了心中的苦悶,之後,塞給他一幹塊。
葛軍激動不已。
浪跡幾年了,還從來沒有一次接這麽多錢。
葛軍使出渾身解數,寫了一篇文章,像發傳單似的到處散發。
葛軍成功了,稿費源源不斷地從四麵八方湧來。
女演員一夜之間成了著名演員,他葛軍沾名人的光,也小有名氣了。
過了一段時間,葛軍與著名演員再度合作,隻是,這次合作的範圍更大,葛軍的報酬更豐厚,達5位數。
50多萬字的明星自傳出來以後,著名演員光版稅就拿了百萬元,簽名售書又拿了六位數。
眼瞅著自己的“孩子”被別人抱去並發了大財,葛軍的心比刀絞還痛。
葛軍上律師事務所向律師一谘詢,律師把胸脯拍得山響,保證打贏官司。
葛軍還是有些猶豫。
律師把心一橫,與葛軍簽了合同,若打不贏官司,不僅不收代理費,還向葛軍賠償標的額百分之十損失。
手捧合同,葛軍心中的一塊石頭落了地。
葛軍提上全部家當,進了法院。
官司一打就是一年。
葛軍花光了全部積蓄,還背了一身債。
後來,又花了不少錢。
官司終於贏了。
葛軍成了名人,也成了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