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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屍還魂

明朝淩蒙初著《拍案驚奇》第十四卷:嘉清年間,山東有一名叫丁成的人,在北京遇一壯士盧疆,兩人意氣相投,結為兄弟。後來盧疆因盜竊人獄,丁戍到獄中探望。盧疆對丁戍說:“我此次犯罪,無人搭救,今有一事相托,求兄長幫助。”丁戍當即表示一定盡力相助。盧疆說:“我有千兩白銀,藏在某處,請兄長取出,用些手腳放我出獄。萬一救我不出,求你照管獄中衣食,死後收殮埋葬,餘錢歸兄所有。”丁戍一一應允。

丁戍按盧疆所說,到某處取了白銀千兩。誰知他見錢變心,花了30兩銀子,買通了獄吏,殺死了盧疆。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在北京受用了3年,走水路回家。

丁成在船中,與乘客說些閑話,一會兒突然跌倒,他從船上爬起來後,聲音變了,大喝道:“我乃是北京大盜盧疆,丁成天殺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而今須索還我來。”同船之人見他聲音與先前不同,又說出這般話來,知道丁成有虧心事,冤魂來索命了,都跪著說:“丁成害了好漢,與我等無關,如在船上索命,我等都要吃官司,求好漢等我們上岸再處置吧。”隻見丁成口中作鬼語道:“好,好,等到了他家再說吧。”說完,便又倒在船上,過了一會,丁成起來,對剛才的事一點也不知道。

丁成到家3日後,忽然大叫,又像船上一樣胡亂說起來,接著拿著一把錘子敲牙齒,被家人抱住,奪了鐵錘,又走去拿菜刀,在胸前亂砍,又被家人奪了菜刀。他手中沒有了器皿,就用手指自挖雙眼,眼珠都挖出來了,血流滿麵。家裏人大喊,街坊都來觀看,隻見丁成一麵自打,一邊說著盧疆的話,大聲的叫罵。有大膽的問道,“這事有幾年了?”附身丁戍的鬼道:“3年了。”又問:“你既有冤欲報,如此有靈,為何一直等到3年?”鬼說:“我一直關在獄中,不得報仇,現在遇赦,才出來了。”說罷又打,直到丁戍氣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