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黃雀在後

28 釋放

自宗孟到警局自首,已經過去了七天。如天氣預報預告的那樣,這個城市依舊下著雨,並且還沒有停歇的意思。不知何時形成的習慣,總不停地翻看天氣預報。未來的十天內,依舊沒有晴天。我有些焦急,或許是因為在心裏認為,如果天晴了,許小悠的案子就明了,一切都真相大白。

被認定的凶器上,留有杭雪兒的指紋,算得上是決定性的證據。更何況,有繞城高速的監控視頻,以及焚燒許小悠屍體的氣焊槍上的皮屑。拋去所有主觀的情緒,是全然有理由去懷疑杭雪兒的。

隻是,我不是警察,隻是一個普通的帶有情緒的跑新聞的記者。所以我認為自己帶著主觀去認為宗孟或許在說謊,是合乎常理的。更何況,在許久以前,許小悠在那個小旅館裏曾跟我說起,如果她死了,凶手就是宗孟。出於對許小悠的情感,這一句話已經成為了我做出任何判斷的依據。

那一晚,許小悠遭受到了疑似為杭雪兒的黑衣人追蹤,大靖等人查證了凶器上的指紋,發生了許多事情。在與李凱楠開完會後,我們都沒有回家。大靖等人在等著李凱楠基於現有的證據做一個決定,而李凱楠將自己關進了辦公室裏試圖做這個決定。我躲在背後,害怕李凱楠做這個決定。

我清晰地記得當時的情景。李凱楠說出了宗孟心裏的某一個打算,他所做這一切,其實就是在刺激杭雪兒對小石頭下手。這一點,似乎在今晚已經得到了論證。如果黑衣人真的就是杭雪兒。

不過,宗孟說自己隻是有這個打算。如今他已經成為“公認”的自己承認的殺害許小悠的凶手。假使李凱楠已經斷定這是真相,一切都無從談起。所以他向李凱楠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請求:“如果你真想找到真相,抓到杭雪兒,為你妹妹伸張正義,那就請配合我做兩件事情。第一,發出追捕杭雪兒的通緝令。第二,宣布我無罪並將我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