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告別了喬隊長等人,我們第一時間前往了相鄰的玉澤縣。
負責接待我們的是玉澤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方明。
在方隊那裏,我們也了解到了1.21殺人案事件的基本情況。
今年的1月21日,有人報案稱,在玉澤縣城東的一處出租房內,發現了一具男性屍體。
當時,負責處理此案的就是方明隊長。
通過拍攝的現場照片,我們也能夠想象案發之時的畫麵。
案發現場非常淩亂,死者倒在茶幾和沙發的縫隙之中,腹部下麵有大量出血,甚至有腸子外露。
另外,死者的額頭處也有多處撞擊的傷口。
看到照片之後,我也不禁感歎:“凶手確實非常瘋狂,這不算是撞擊了,而是撞裂,他的頭都快被撞爛了。”
方隊也表示讚同:“王隊長,您也是老刑警了,在一些罪案中,為了控製被害者,凶手確實會采用反複撞擊受害者的頭部,讓其暫時失去反抗,以達到控製受害者的目的,但是,這種撞擊往往就是一種輔助手段,在受害者被控製之後,也就會停止了,凶手往往會使用其他方式作案,當時,我們也做了案情分析,凶手過度撞擊的原因就是泄憤,他和死者之間可能存在很深的矛盾或者仇恨。凶手在控製了死者之後,猛烈撞擊他的頭部,隨後用利器刺中了死者的腹部,導致死者大出血而亡。”
老隊長一邊翻閱卷宗,一邊詢問:“死者鄧騰達,時年十八歲,無業,死前一直在給一個流氓團夥收取保護費。”
方隊長解釋道:“我們介入調查後,認定這就是一起針對鄧騰達的報複殺人。據了解,死者鄧騰達在三年前加入了這個流氓團夥,之前一直跟著一個叫做坤哥的男人,從去年開始,他帶著兩個人,開始獨立收取保護費,主要負責明珠街,那裏流動人口很多,聚集了不少外地打工者以及小姐和按摩女,治安比較差。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自從鄧騰達獨立收取保護費之後,行為處事比較高調,也得罪了一些人,其中就包括和他有競爭關係的豹哥和老李,但是,我們始終沒有掌握有價值的信息,加上鄧騰達的社會關係比較複雜,走訪調查一直進展不大,案件也就擱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