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幾乎很少流血,除了孤兒院體檢,放這麽多血出來也是頭一次。
我拿著刀子,手有些發抖,對著自己的手腕慢慢切了下去。
一陣鑽心的疼痛,片刻又變得冰涼。
我看著鮮血不住的流著,忽然想起了李欣榮,為了殺屍王,隻能如此。
小碗裏的血滿了,熱乎乎的還冒著蒸汽。
人血灑到了狗皮人偶裏,老張又讓我脫衣服,我把自己的衣服脫了,給人偶穿好了。
“現在好了,萬事大吉,我們隻等著屍王來就可以。”
“這裏是你家,你難道不怕他拆了你的老窩?”
“呦嗬?你小子還挺聰明,既然這樣我們就帶人偶去馬路對麵,那裏有個破房子,沒人住。”
一切準備妥當,我現在已經到了老房子。
這裏到處都是拆遷的房子,這戶人家顯然已經搬走了,屋子裏什麽家具都沒有,隻有空****的屋子在裏麵。
我和老張身上都塗了珍珠牡蠣粉,這粉末能掩藏身上的味道。
房頂放了一個巨大的木桶,那裏裝著滿滿的狗血,老張藏在屋子裏,手裏準備著符咒,狗血做成的血精也在他手裏,隻等著屍王來了把血精塞到他的嘴裏。
不知不覺兩個小時過去了,我忽然覺得不太對勁。
“老張,我看不如把血精藏在人偶的肚子裏,他吃了人偶的內髒,自然也把血精吃了,你說呢?”
老張忽然瞪大了眼睛,臉上露出了憨笑。
“哈哈,果然聰明,看來你小子是可造之材,就聽你的,我現在就把血精給你。”
我為自己的聰明感到自豪,抓著血精塞到了人偶的肚子裏,可是我有些擔心,這麽一個破皮囊就能把屍王引過來,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老張你確定屍王能來?他的鼻子有那麽靈嗎?”
我真懷疑老張的智商,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