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些好處可不是白拿的,他們所受的訓練更加嚴酷,除了其他士兵需要進行的訓練內容外,他們還需要按稱號編隊進行加訓。而對那些同時具備兩個稱號的人來說,每天練完後他們想死的心都有了,這四倍軍餉可不是那樣好拿的。如果還是近衛團成員或是同時具備三種及以上稱號,那倒反而要好一些,因為他們都是極其難得的人才,趙抗自然會為他們量身定做更合適的訓練計劃。
見到訓練效果非常明顯,趙抗又不失時機地推出了戰時條例:即當軍隊主將戰死,而本方也戰敗時,從該軍官直屬下一級軍官(包括其副職在內)生還者中抽簽抽出一名處死,隻剩一名的話則還是抽生死簽(以後隻剩一人的情況都按此辦理,不再贅述),以免他們在必死的情況下逃跑;而對於伍長來說,當伍長戰死,而該伍任務失敗時,從全伍士兵生還者抽簽抽出一名處死(包括副伍長在內)。此條例逼得士兵們不得不拚死作戰,而且也消除了副職可能暗害主官謀求轉正的隱患。
趙抗同時還出台了一條深受士兵歡迎的規定,即是所有官兵可以預支一個季度的軍餉,不過該季度期間立下戰功而應該增加的軍餉便領不到了。雖然預支的話收入可能會有所減少,但是這樣一來手頭緊時要舒服很多,所以士兵們還是相當歡迎的。
另外,趙抗還製定了一項公積金製度,也就是官兵退役時發的補助。基礎值是零,每在軍隊中呆一年加一兩銀子,每斬首一級或其他相應軍功加二兩銀子,每參加五場戰鬥加一兩銀子。如果士兵在四十歲時退役隻能拿到公積金的兩成,四十五歲時退役可以拿到五成,五十歲後退役或是因傷退役可以拿到全額。
而撫恤金製度隻對戰死及因傷退役的官兵有效,對於戰死的官兵,撫恤金由血緣最近的家屬或該官兵預先指定之人領取,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三年的軍餉或者是分十年領取五年的軍餉,軍餉的數量按戰死時的軍功和職務來確定。對於因傷致殘而退役的官兵,撫恤金由其本人領取,可以選擇一次性領取兩年的軍餉或者是分五年領取三年的軍餉,軍餉數量按退役時的軍功和職務來確定。這些規定的陸續出台初步理順了軍隊內部的利益關係,士兵們訓練的勁頭更足了,趙抗見狀不由感歎,“他們還真是無利不起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