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經大亮,日光白花花地從窗戶外射進來。我身上大汗淋漓,心裏悲喜難言。
更悲喜難言的事兒在後麵,我感覺屁股下麵怪怪的,順手一摸,好嘛,**濕了一大片。傻小子睡涼炕——全憑火力壯,我這把火顯然是憋得太久了。
我唉聲歎氣地爬起來,心想說不得,不管老子今天要幹什麽,都得光著屁股上街去了。
這會兒,住客們都紛紛起床了,各種聲音開始跟潮水一樣湧過來,那幾麵牆的隔音效果跟我的底褲一樣不靠譜。
左邊住客發了半宿酒瘋還不消停,持之以恒地踢門打床板。右邊的大概是一邊刷牙一邊唱歌,水流嘩嘩夾雜著殺豬般高亢的嘶喊。不知道哪位仁兄熱愛音樂,將收音機扭到最高分貝,猛播死亡金屬搖滾樂曲。
沒一會兒,樓上忽然冒出沉重粗獷的腳步聲,兜著圈子來來回回地跑,全程伴隨各種音質的尖叫和各種音高的狂吼。
我仰起頭來仔細聽了一下,大致上判斷出那是一場幾對幾的群架,以及動了什麽類型的武器。
喏,這就是為什麽前台紅發男說他們不欠死人的錢了。在這種環境裏要幸存下來,還真是三分靠天命,七分靠打拚。
抖擻精神,我打了半套陳氏太極,腦子轉向我現在能做的以及唯一需要做的事——非常簡單,也非常困難,那就是——活下來。
隻有活下來,才有機會翻盤,才能挖掘開所有的真相,揭開全部的內幕,老了以後以此對孫子吹牛;我得活下來,回到小鈴鐺的身邊,縮在她的圍裙下,賴在十號酒館的桌子上,混吃等死。
我在向南旅館待了兩天壓驚,中間去了一趟紐城大學,先知上課的教室裏仍然人滿為患,隻是講台上站著的是別人。而他住的地方,我沒敢上去,遠遠徘徊了一陣子之後,垂頭喪氣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