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蘭者,古時一民間女子也。少習騎,長少而益精。值可汗點兵,其父名在軍書,與同裏諸少年皆次當行。其父以老病不能行。木蘭乃易男裝,市鞍馬,代父從軍,溯黃河,度黑山,轉戰驅馳凡十有二年,數建奇功。嘻!男子可為之事女子未必不可為,餘觀夫木蘭從軍之事因益信。
——《木蘭從軍》
北魏宋州,虞城縣的一戶人家門口,正站著第十個被趕出來的媒婆。她輕撚著嘴角的黑痣,不屑地哼了一聲,然後開始了類似“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這類句子的髒話。
“張大媽,又被趕出來了啊?”路人皆笑著。
張大媽瞥了眾人一眼,然後哼了一聲,扭著水桶腰,邊離開邊道:“看你何時才能嫁得出去!”
閑來無事的眾人散去,獨留屋內門口站著一人。她目露精光,身材高大,頭發高高地綰在頭頂,皮膚也不似尋常女兒家那般柔嫩光滑,乍一看,還真看不出她女兒家的身份。
“木蘭,你這是做什麽呢!”想起剛剛的“慘烈戰況”,花母就揪心扒肝的。
女兒已經及笄之年,卻一直待字閨中,媒婆隻要來與自己給女兒說對象,女兒就凶神惡煞地將別人趕走,無奈自己勸說了八百回,都不頂用,眼下這張大媽還能罵罵咧咧地走出門,就已是萬幸了。
花母看著自家女兒,無奈地歎了一口氣,然後說道:“你非得把我跟你爹氣死才行。”
話雖這樣說,但到底還是習慣了,花母皺了皺眉,又道:“進來吃飯。”
虞城縣郊外有一條小河,每日寅時總能在這裏見到一個身影,有時騎馬、有時射箭、有時舞棒、有時舞刀,反正都是些鐵血男兒才會做的事情,可偏偏做這些事的,卻是一個長相俊秀的女兒家。
自花木蘭記事起,她就每日定時被帶到這裏,帶她來的並不是旁人,而是她當了幾十年兵的老爹。最開始老爹還跟她一起,後來老爹的年紀大了,便隻作觀望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