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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四年,感覺是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那會兒,我忙著裝成熟,穿著小商品市場淘來的精品西裝和修身褲子,往英倫皮鞋裏塞著增高鞋墊。跨越的每一步,都散發著沒緣由的自信。
我寫詩主持,參加文娛活動。對“原創”這兩個字有敬畏之心,也對創作這件事充滿熱愛。這些年,我寫過很多句子,它們存在老舊的電腦裏,和那些西裝襯衫一起定格在我的青春裏。
大學那些年,我們堅定地認為自己很特別,我們大步流星地走下去,相信殘酷的社會不會有人來“毒打”自己。那會兒,我是主持人,是詩人,是沒人勸得住的人。我的朋友們,也是各路神仙,各顯神通。
老王是學校裏唱歌最棒的同學,音準很穩,同時音色過關,稍微再深情一點,往往就可以奪冠了;小吳是吉他社的社長,據說是因為那把吉他太貴了才成了社長。他彈琴真的一般,但借彈琴談戀愛確實做得不錯;毛導是學校的攝影師,他有著一頭長發,散發著藝術家的氣質,他幫我們科普了什麽是單反相機,也幫我們拍下了種種動人的年少瞬間;老韓是大家的哥們兒,很會忽悠,所以就成了後來那場活動的“總導演”……
我們是一幫熱愛文藝的小夥子,常混在一起做夢,希望做出一些翻天覆地的事,轟動學校,驚豔青春。今天回頭看,真是有點不好意思。很多年少時期的大事,其實隻跟自己的感受相關。很多追憶起來轟轟烈烈的細節,也都是對過去經曆的詩化。可是那些感受,的確真實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青春裏。
大家曾在學校辦了很多場文藝演出,台下四百名觀眾,似乎就是我們的全世界。我們找到了自己的據點——學校對麵的酒館成了我們這個小烏托邦的集會中心。
後來很多事情,我們也都是在這裏完成的。毛導拍了一部關於北京沙塵暴的紀錄片,我們在這裏聚會討論,給出了很多有效的建議;小吳和樂隊在這裏辦過專場,主題是“畢業之後就結婚”,後來我們才知道,真相是“畢業之後就分手”;我還在這裏舉辦過脫口秀和詩朗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