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外國語言是從英文開始的。當時隻有十歲,是高小一年級的學生。現在回憶起來,英文大概還不是正式課程,是在夜校中學習的。時間好像並不長,隻記得晚上下課後,走過一片芍藥欄,當然是在春天裏,其他情節都記不清楚了。
當時最使我苦惱的是所謂“動詞”,to be和to have一點也沒有動的意思呀,為什麽竟然叫做動詞呢?我問過老師,老師說不清楚,問其他的人,當然更沒有人說得清楚了。一直到很晚很晚,我才知道,把英文verb(拉丁文verbum)譯為“動詞”是不夠確切的,容易給初學西方語言的小學生造成誤會。
我萬萬沒有想到,學了一點英語,小學畢業後報考中學時竟然派上了用場。考試的其他課程和情況,現在完全記不清楚了。英文出的是漢譯英,隻有三句話:“我新得到了一本書,已經讀了幾頁,但是有幾個字我不認識。”我大概是譯出來了,隻是“已經”這個字我還沒有學過,當時頗傷腦筋,耿耿於懷者若幹時日。我報考小學時,曾經因為認識一個“騾”字,被破格編入高小一年級。比我年紀大的一個親戚,因為不認識這個字,被編入初小三年級。一個字給我爭取了一年。現在又因為譯出了這幾句話,被編入春季始業的一個班,占了半年的便宜。如果我也不認識那個“騾”字,或者我在小學沒有學英文,則我從那以後的學曆都將推遲一年半,不知道會產生什麽樣的後果。人生中偶然出現的小事往往起很大的作用,難道不是非常清楚嗎?不相信這一點是不行的。
在中學時,英文列入正式課程。在我兩年半的初中階段,英文課是怎樣進行的,我已經忘記了。我隻記得課本是《泰西五十軼事》《天方夜談》《莎氏樂府本事》(Tales form Shakespeare),Washington Irving的《拊掌錄》(Sketch Book),好像還念過Macaulay的文章。老師的姓名都記不清楚了。隻記得,初中畢業後,因為是春季始業,又在原中學念了半年高中。在這半年中,英文教員是鄭又橋先生。他給我留下了深刻難忘的印象。聽口音,他是南方人。英文水平很高,發音很好,教學也很努力。隻是他有吸鴉片的習慣,早晨起得很晚,往往上課鈴聲響了以後,還不見先生來臨。班長不得不到他的住處去催請。他有一個很特別的習慣,學生的英文作文,他不按原文來修改,而是在開頭處畫一個前括弧,在結尾處畫一個後括弧,說明整篇文章作廢,他自己重新寫一篇文章。這樣,學生得不到多少東西,而他自己則非常辛苦,改一本卷子,恐怕要費很多時間。別人覺得很怪,他卻樂此不疲。對這樣一位老師是不大容易忘掉的。過了20年以後,當我經過了高中、大學、教書、留學等等階段,從歐洲回到濟南時,我訪問了我的母校,幾乎所有以前的老師都已離開了人世,隻有鄭又橋先生一個人孤零零地住在臨大明湖的高樓上。我見到他,我們倆彼此都非常激動,這實在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事。他住的地方,南望千佛山影,北望大明湖十裏碧波,風景絕佳。可是這一位孤獨的老人似乎並不能欣賞這絕妙的景色。從那以後,我再沒有見到他,想他早已經不在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