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社會中,工作是人們找尋目標的一個主要方式。目標能夠為我們的工作帶來活力、適應力以及長久的滿足感,在工作之外的人生其他領域也是如此。在一項對美國中年人的研究中,心理學家安·柯比發現,無論是白領、藍領還是粉領工作者,都可以從其工作中找到目標感,將工作視為奉獻社會和承擔家庭責任的一種方式。無論是巴士司機、護士、售貨員、服務生,還是在諸如法律、醫療這些專業領域工作的精英們都有同等的可能性在工作中尋找到意義。和中年人群體中普遍存在的抱怨工作無意義,隻是一些苦差事、公司政治、官僚的紙麵文章、十分愚蠢的老板相比,這個研究結果似乎讓人有些吃驚。這項全美範圍內的抽樣調查發現:“大多數被調查者(79%)都認為他們的工作是有意義的。”9
在每一個職業領域,都會有一些人看不到他們工作的意義,這些人將其工作看作是一種負擔也就不足為奇了。當然,這些人隻是少數,在調查樣本中占到20%多一些。在工作中尋找到目標感的人更有可能遠離職業倦怠,對工作保持積極投入狀態。若是年輕人能帶著目標感進入職場,他就能有效地避免掉入“漂泊”的陷阱。
在這項研究中,這些職場人士提到的目標感的來源有:“做得很棒”“貢獻社會”“幫助他人”“養家”“支持我的同事”“為組織帶來改變”“將職業道德傳承給我的孩子”“個人成長”“自我展現”等。有趣的是,研究中有超過40%的人聲稱,他們滿足感的來源之一,是追逐這些目標所體會的“快樂”。
傳統意義上,帶有目標感的工作也被認為是一種“召喚”,這個詞聽上去是如此“誇張”,以至於沒什麽人把它和自己的工作相聯係(不過,正如我接下來要提到的,實際上大多數的美國人從事的是與內心的召喚有一定聯係的工作)。所造成的一個不幸結果,是年輕人很少被鼓勵去發現自己內心的召喚。相反,在盡可能現實一些的理念誤導之下,我們常常勸告年輕人找一個僅僅是安全有保障的職業,而把“召喚”當作空洞的浪漫幻想。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語言學層麵,“職業”(vocation)一詞本源的詞義是和“召喚”相同的,“職業”一詞最早就源於拉丁語的vacatio,也就是“被召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