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性心理學

第十節 社會對於性歧變的態度02

(50)本節根據《研究錄》第七輯中《竊戀》 一文。靄氏在第三輯中發表《**的象征現象》一文時,對於偷竊行為和性情緒的關係,尚沒有研究清楚,故未列入;第三與第七兩輯的問世,中間相距大約有二十年。

(51)推此議論,則靄氏在本節中所敘的現象當大有未盡,即,隻是竊戀一種,猶不足以概括此方麵的性心理的變化。例如丐戀。偷竊的行為既可以和性情緒發生聯係,乞丐的行為又何嚐不可以?偷竊是不名譽的,衝動之來,當事人必有一番掙紮,一番提心吊膽的心理,而掙紮與提心吊膽皆是痛楚的一種,所以可以說竊戀是建築在比較廣泛的虐戀或痛楚戀之上的。丐戀又何獨不然?向人丐取也是不名譽的,衝動之來,當事人內心也必有一番撐拒,麵子上必有一番難為情的表示,撐拒與難為情又何嚐不是痛楚的一種?然則丐取的行為和性情緒聯係起來,而成為和竊戀完全可以相比的一個現象,是情理中可有的事。

丐戀不但是情理上可有的事,事實上也真有;也正唯其有,譯者才覺得有在注文裏加以補充的必要。姑就瀏覽所及,征引若幹例於後。

清諸晦香《明齊小識》(卷五)說:“有曹姓者,家素裕,生子絕慧,忽覯痟癘,及愈,舉止乖常;日挾百錢,至街市與丐遊:初與一丐俱,如逢兩三丐,即舍前所俱者,而與兩三丐俱;尚複有數丐來,則又撇兩三丐而與數丐俱。家人偵獲拉歸,明日複然。”諸氏的評語是:“種莪伊蒿,大約其祖德斬也。”

清許仲元《三異筆談》(卷四)有一則說:“有不必丐,不可丐,而必欲丐者,予見二丐焉。一、王姓,文恭相國之曾孫,幼文員外之孫,好向店鋪乞錢,乞必誦製藝一首,不唱《蓮花落》也。鋪戶多識之者,即與錢,亦必誦訖,乃肯顧而之他。其叔鳳超,餘僚儕也,為予言甚悉,父母閉之,則抉扉遁;縶之,則斷綆逸;夜即臥市間石上。後不知所終。一、朱姓,長兄為別駕,次兄太學生,群從皆茂才,亦同此癖。兩兄乃以金二百兩置秀野橋北毛大有酒店中,權其子,供乞資;見即招之來,斟的飽滿,昂藏而去;雖嚴寒酷暑,或大雨雪,終不家食也。”按王氏一例是鬆江王頊齡之曾孫,王鴻緒之從曾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