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卡諾劇團在美國又進行巡回演出,於是查理第二次踏上了美國的土地。
這一次他們是乘“奧林匹克號”的二等艙前往紐約,查理喜歡紐約,而且渴望到西部去,重新會見那些從前邂逅的朋友。演出期間,查理仍然像以往一樣單獨寄宿在外麵,這樣他可以有機會多學一些知識。
一天晚上,查理在街上散步,當他走到大都會歌劇院時,聽見裏麵正在上演德國著名歌劇《唐豪舍》,於是就買了一張票進去觀看。在當晚回去的路上,查理遇見了凱利的哥哥,他就是凱利參加演出的那個歌舞團的經理。從他口中得知凱利已經結婚,這令查理感到特別失落。
劇團到費城演出時放了一個星期的假,查理決定借此機會好好放鬆一下疲憊的身心。可是這時裏夫斯卻交給他一封電報,上麵的電文是:查理·卓別林先生,請您與百老匯大街隆加克大廈24號凱塞與鮑曼事務所聯係。
第二天查理趕到了這家事務所,辦事員把查理帶到了凱塞先生的辦公室。凱塞先生是基斯頓影片公司的股東之一,看到查理後就開門見山地問道:“查理先生,你在第42街的美國音樂廳演過戲嗎?”
“演過,”查理接著說,“在《無言鳥》中扮演那個酒徒。”
“這就對了。”凱塞先生高興地說,“我們公司的一位演員向我推薦了你,說你是個了不起的表演天才,我想邀請你來我們公司拍電影,不知你是否願意?”
現在的查理·卓別林與以前的查理已大不相同,他學會了克製自己的情緒,所以他冷靜地回答道:“可以試試。”
查理在卡諾劇團的合同即將到期,於是在1913年12月和基斯頓製片公司簽訂了一年的合同,合同規定查理需要參演三部影片,前三個月的周薪是150美元,其餘九個月是周薪175美元,等他們巡回演出結束後,這份合同就開始生效。就這樣,查理·卓別林正式開始了他的電影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