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825年到1831年這段時間裏,勃朗特一家人——爸爸、夏洛蒂、勃蘭威爾、艾米莉、安妮,以及他們的姨媽一起住在豪渥斯的牧師公館中。
勃朗特先生是位盡責而活躍的牧師,他參加當地的神職人員團體,熱心地推動豪渥斯教區精神與物質福利的發展。
工作之餘,勃朗特先生教導勃蘭威爾希臘文、拉丁文及普通的英文課程。不幸得很,這位聰明的小男孩在當地一間不太好的學校上過幾個月毫無用處的課之後,就再也不曾上過任何學校,因為勃朗特先生無力負擔使他的兒子獲得良好教育的經費。姨媽則在臥室裏教導女孩們的功課,同時也教她們各種家事,以便將來她們能成為好的家庭主婦。
這期間,勃朗特家新增了一個對他們的家庭生活十分重要的人,那就是在廚房工作的一位中年寡婦塔碧莎·艾克洛,他們都喊她塔碧。
塔碧負責煮飯、清掃等一些家務,同時以強硬但充滿愛心的手法管理這些小孩子。塔碧是位極度誠實、虔誠的典型約克郡婦女,說話帶有強烈的約克郡腔調,個性獨立,說話爽直,是位忠誠的仆人。她在勃朗特家一共服務了三十年之久。
這六年裏,全家團聚。在勃朗特家孩子們的生活中,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發展時期。由於缺乏玩伴,他們隻好學會順其自然。他們在曠野遊**,養了一些心愛的小動物。
艾米莉養的是一條大型犬,她為它取名為“守護者”;安妮養了一頭毛發柔軟的小型犬,叫“佛洛西”。後來他們又養了許多狗、貓、鳥。有時候,他們在教區內發現一些生病或受傷的動物,就把它們帶回家,溫柔細心地照顧它們,直到它們恢複健康。如果他們看到教區內有人對動物表現出粗野或虐待的行為,就會站出來指責。
這段時間對他們的成長非常關鍵。他們開始創造、思考,並將所思、所想以文字的形式呈現出來。我們可以從夏洛蒂和勃蘭威爾的敘述中,看出這種文學創作的過程是如何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