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年,莫紮特開始為一項新的計劃——小提琴協奏曲而努力。
到年底以前,他已經寫了五首曲子,雖然以後從未再寫過,這些是他為自己擔任獨奏者而作。利奧波德曾勸他練習小提琴,他希望莫紮特成為“歐洲第一的小提琴手”,但是與小提琴相比,莫紮特寧願用鍵盤作為他的獨奏樂器,他特別青睞新型鋼琴。至於弦樂器,他更喜歡音色圓潤的中提琴。
雖然莫紮特並不十分喜歡小提琴,但這些小提琴協奏曲的存在卻有著重要的意義。它們為莫紮特以後所有的協奏曲訂立了標準。它們遵循著快—慢—快的形式,並且有興奮的開頭、歌唱的慢樂章和令人炫目而快樂的結尾。這些協奏曲的旋律極為豐富,以致於出現的東西太多,有些聽眾反映它們難以欣賞,特別是第一號(K.207)、第四號(K.218)和第五號(K.219)協奏曲。第五號協奏曲在結束時使用了偏土耳其風格的音樂。莫紮特用他的一部米蘭歌劇中的一首芭蕾舞曲為基礎,加以改編,使它聽起來既有土耳其的氣氛,又有匈牙利的氣氛,而且後者比前者更重一些,另外還有模仿吉普賽音樂的痕跡,熱烈奔放,是歐洲異國情調的縮影。
這些協奏曲中,由始至終貫穿著莫紮特的風格,它們甚至是莫紮特所有的音樂作品中,最具特色和最容易被認出來的。莫紮特成年之後,他的音樂變得更為精練、清晰、豐富和強烈。這些協奏曲是用傳統的方式寫出來的,卻又能給人如此獨特、新鮮和感人的感覺,這是莫紮特藝術生活中主要的矛盾之一。
雖然莫紮特供職於親王主教,也是薩爾斯堡的樂隊首席,但是他的薪水並不高。他必須為這樣一份很低的薪水而作一些自己不喜歡的曲子,時常還要負責指揮和表演,這使得莫紮特很苦惱。有時候,莫紮特也為一些特別的場合作曲,例如皇家訪問、喪禮、婚禮、生日等。歐洲大陸各地的小宮廷中,數以十計的統治者想要這樣的音樂,數以百計的作曲家就想盡辦法寫這種音樂。這是大量生產而又馬上被丟棄的音樂,然而同樣是這種環境,巴赫和海頓能寫出持久悅耳的音樂,莫紮特也一樣。盡管他非常憎恨順從別人,但音樂是他不能馬虎對待的東西,他不允許自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