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祭司一整夜都沒睡,他在等逮捕耶穌的報告。直到淩晨兩點多的時候聽到耶穌已經被關進牢裏的消息,他的一顆心才安定下來。
大祭司認為不趕快處決耶穌不行,如果拖延了時間,信服耶穌的人聽到他被捕的消息,一定會來要人。於是他通報各議員,準備夜審耶穌。
這個議會是從猶太人中選出來的70個議員共同舉行的,議長當然是大祭司。
沒有預先通知,又在夜晚集會的做法頗不合情理,但是,大祭司急著在大祭之前定耶穌的罪。
不過當時到會的議員隻有15個人。議會在殿堂裏召開。
雖是說要開會,但因為事先沒有通告會議的內容,所以議員沒有什麽準備,整個過程可以說是大祭司的獨角戲。
大祭司該亞法宣讀他事先準備好的文稿。
“耶穌的傳教違背了先知摩西的律法,有意毀滅天主的聖殿。耶穌唆使民眾拒絕繳納羅馬人規定的稅金。耶穌曾經對民眾說:‘猶太人的王’出現了,以此來蠱惑民心,反抗羅馬。他是擾亂以色列和平的反叛者。這就是他的罪狀,耶穌該當死罪。”
而這些議員們聽了大祭司的報告,絲毫沒有反對的理由。於是該亞法命令押著耶穌到庭審問。
耶穌被帶上來的時候,雙手被綁著,衣服被撕得粉碎,而且已經被踢打得全身是血。
但是,當他來到議員們的麵前時,沒有一點畏懼,他抬頭瞪著大祭司。
大祭司問耶穌:“拿撒勒的耶穌,講一些你認為最重要的教理來聽聽。”
耶穌連看都沒有看他,隻是低頭不說話。
大祭司又問他:“你回答不出來嗎?”
耶穌瞥了他一眼,勉強地開口:“我經常在聖殿和全國公開講道,如果是我說得不對,你就指出我不對的地方。”
這時一個差役揮手打了耶穌一巴掌說:“你膽敢這樣回答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