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二十三年,即公元735年,杜甫返回鞏縣參加科舉。
在這裏,我們有必要闡述一下科舉製度。科舉製始於隋朝,到唐玄宗時已日臻成熟。唐朝的科舉分為常科和製科兩類。常科每年舉行,製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鄉貢。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生徒是在國子監(國子學、弘文館、崇文館)、各地學館入學考試合格的學生;鄉貢則是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舉人(頭名稱解元)。通過尚書省的省試者稱為進士及第,頭名稱狀元,其餘分甲第和乙第。
常科考試的主管機關是隸屬於尚書省的禮部,因此稱為“省試”。主持考試的是禮部侍郎,每年固定舉行考選一次,時間定在十一月內。凡士人想要取得應考資格的,除了由學館舉薦外,就隻能通過一層一層的考試向上選拔。常科中以“進士”“明經”兩科最盛,又以“進士科”為最尊貴。
當時縉紳人士雖也高官厚祿,然而如果不是經由進士之途,總會感到遺憾。中進士也是很難的,每次投考的都有兩三千人,取錄的往往不及百分之一,於是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諺語。據史書記載,杜甫投考這一年,進士隻取錄了27人。
杜甫入試的資格是經由地方州縣官府逐層考選士子,送至禮部的“鄉貢”。年輕時的杜甫還頗有些輕狂自負,他認為以自己的學識和才華,即便不能狀元及第,考取進士還是比較有把握的。基於這種心理,杜甫並沒有像其他學子一樣戰戰兢兢地複習。不過對於這次考試,他還是很看重的,他希望借由科舉的途徑走上仕途,以繼承家族傳統,同時也希望實現自己的理想抱負,不辜負祖父的諄諄教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