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名人傳記叢書:畢加索

成立北德邦聯

1867年2月24日,召開了北部德國邦聯會議。美因河以北22個小邦中,依普選法所選出的300名議員都參與了該次會議。

議席上,俾斯麥提出他在前年9月,花了5個小時向秘書口述記錄下來的德國憲法草案。這個僅花了5個小時口述寫成的憲法,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的1919年前,大約50年間,支配著整個德國。這的確體現了俾斯麥的智慧,但是我們忽視的是,為了這個隻花了5個小時記錄的憲法,俾斯麥在腦中已經計劃了10年之久。

這個憲法的根本主張是普魯士的國家觀念,同時采用了很多美國憲法的精神。這是一個由上而下的欽定憲法,把權力集中在君主身上,而實權就交給代表君主的首相一人。這種做法明顯地表示了俾斯麥討厭民眾,甚至輕視民眾的心態。采用了很多美國的憲法思想,這表示他比較喜歡美國人。從他在學生時代認識了美國人馬特利後,就很喜歡他淡泊、剛健的美國人氣質。他不喜歡法國人的都市氣息,出任首相後,與美國的駐德公使,即曆史家班克勞夫交善。所以這個憲法草案一定有班克勞夫的思想,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允許民選議員參與國政。德國的保守主義者對此大表反對,還以此攻擊俾斯麥,也正是因為這個,憲法的討論案久久決定不下來,憲法頒行之日遙遙無期。而北部德國邦聯的組織條約隻有一年期限,這樣拖延,有可能會超過法定時限。

俾斯麥是普魯士最孚眾望,甚至在歐洲都是一流的政治家,他在議會中擁有占多數的國民自由黨,後來他強行通過了憲法草案,建立了北部德國邦聯。根據這個憲法草案設立的立法機關是邦聯上議院,這不是由人民代表組成,而是由各邦君主代表共43人組成的,普魯士國王為議長。議長的權限最大,就如同邦聯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