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狐狸律師離婚案

一零一 塵土飛濺

最近紅了的十五年三子小三孔東梅,不知道她外公咋想的。

新聞好像往主流裏推呢,想起京城趙姨娘.......名嬡三,無敵了!

有個原先的客戶,我跟他們公司簽合同的時候,不知道他是二婚,當然,企業法人私生活,如非違法犯罪,跟我們簽法律合約沒太大關係。

那位客戶名下多家實體,兼營旅遊、酒店、房地產,06年我為一個大客戶贏了難贏的境外合同官司,那位客戶就把我推薦給他朋友,林東輝,林總。

林總五十多歲,長子也在公司,簽合約不久,就有一樁房產糾紛,林總長子,三十一歲的林平之負責跟我聯係(這麽個倒黴的名字,估計起名字的時候,葵花寶典還沒出來)。

接觸中,我感覺這對父子不和諧,家族企業,內部矛盾不少見,不過林平之似乎對他爸爸很不服氣,接下來,我就明白了,公司副董朱俊梅是才上任一年的“小媽”,林東輝54歲拋棄了共同生活了三十年的原配,娶了另外同居十三年的小三。

才深入了解,林東輝企業得益於朱俊梅家族勢力,隻是原配多年此後林家二老,直到老人過世,才被下堂。

林家的房地產企業,實際操作並不規範,熱潮時一擁而上的,到期無法交付使用,房主鬧到工商、稅務、報社、區政府,而且人家客戶也有高人指點,分別提請訴訟,你慢慢對付吧!

林東輝以為給我們事務所一年十五萬,就是全天候免費跟班,當然,我不能不講職業道德,在籌備資料的過程中,朱俊梅以林平之“不得力”為由,換掉了大婆的兒子,變成親自指揮我們打官司。接觸下來,這個女人仗著家勢,行為常常出人意料,還特別自信,我也不知道林東輝什麽腦筋,和這麽個腦殘女人“比翼齊飛”,當然,林東輝肯定不是好貨。

朱俊梅家裏有錢有勢,但現在畢竟是法治社會,你當人家房主都是白癡?朱俊梅提出跟房主當麵協調,我個人意見未必需要如此,她哪裏肯聽我的,一身大紅華倫天奴,拎著愛馬仕白金包,差點讓脾氣暴躁的房主用茶杯砸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