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夏天義務谘詢遇到的一個人,女的,四十二歲,好像在計委還是計生委?反正有正當穩定職業,她家就在我們谘詢地點附近,順道跑過去問問。
這位看上去平實質樸的女性,居然結了三次婚,最後這次,正在糾結要不要離。
情況大致如此——
劉女士,四十二,結過三次婚,後兩次是同一個人。
劉女士第一次婚姻發生在22歲,父親戰友的兒子,劉女士對那個男的沒有任何好感,家裏硬逼她結婚,她爸一貫不講道理,她媽一向習慣忍耐。
劉女士高中中專畢業,在事業單位工作還不到兩年,匆忙結婚的結果是和機床廠工人身份的丈夫很不適合,倆人從吵架升級為打鬥,結果都是劉女士鼻青臉腫,懷孕六個月,胎兒也被打掉了,劉女士爸爸總不能眼看女兒活不下去,這麽著,才同意離婚。
第一段婚姻,翻過了可怕的曆史。
按說,經曆了不幸的婚姻,第二段婚姻理應慎重,劉女士在半年內就懷孕急需再婚了,對象也是公務員,當時還有沒辦完離婚手續的妻子,反正劉女士最後成功上位,如願嫁給了第二任丈夫,也就是後來的第三任,目前正要離婚這位。
劉女士的坦**令我吃驚,你說這都什麽事兒,她說起來就跟別人的事兒似的,真是人不可貌相。
劉女士沒說,她到底怎麽和有家室的男人湊一塊了,但提到了懷孕當時丈夫還沒離婚那段兒,後來她做了補充,醫生說她不能再流產了,怕以後有後遺症。
你說你跟一個有婦之夫攪和什麽?!
反正倆人就結婚了,男的是個科級分局長,聽那個意思,還是稅務部門,我沒敢往細裏打聽,省得變成八卦。
反正那男的當時33,劉女士才23,兩人組成了“幸福”的家庭,頭幾年都還行,後來,男的前妻的兒子大了,常要錢,兩人就有了矛盾,男的四十幾歲已經升為縣級幹部,應酬多,手握大權,旁邊少不了鶯鶯燕燕,劉女士受不了內外夾擊,主動要求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