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狐狸律師離婚案

一一七 替孩子做主

07年的一件事兒,那時候,我思想不夠成熟。

有一位薛女士找到我們事務所,講述了她十六歲的女兒遇上的問題。

薛女士又有個幸福的家庭,丈夫是經營著一家公司,女兒讀高一,一家三口感情非常好,孩子成績優惠,是全家的驕傲。

薛女士之前有過短暫婚史,前夫為酒廠業務員,非常花心的一個人,兩人結婚不到半年,前夫就頻頻找小姐,薛女士月子裏,前夫和一個女人住在了公婆家,薛女士要求離婚,公婆罵她小題大做,婆婆勸她,男人都是喜歡出去耍,你孩子都生了,還是個女娃,他都沒嫌棄你們,你自己倒還可著臉皮鬧離婚,全家臉都給你丟光了。

薛女士忍無可忍,帶著孩子淨身出戶,男方不要孩子,也不給一份撫養費,原先的陪嫁也都沒帶出去。

離婚後,薛女士帶著孩子從蕭山回到杭州娘家,在親友的介紹下,另外找到工作,不久遇上了現在的丈夫,由於孩子小,再婚後,孩子以為爸爸就是親爸爸,父女感情不是一般的好,他們後來又生了兒子,但女兒偏偏和爸爸親。

前夫離婚後就不知後續,半月前,公婆突然找到薛女士,原來前夫已經得了肝癌過世,兩個老人沒了養老錢,想起杭州還有兒媳孫女(汗,兒媳啊,真能認親~~),家裏欠了債,債主比他們賣房還錢,他們隻能向孫女討養老金!

薛女士丈夫得知此事,不想讓女兒知道,想用錢打發掉兩個老的,薛女士知道前夫一家很無賴,怕麻煩不斷,就想起找律師問問。

薛女士女兒的情況,是完全沒有義務贍養從未撫養過自己的爺爺奶奶,何況孩子未成年,沒有收入,孩子整個成長過程,親生父親沒有盡一點義務,她根本不需要對那兩個絕情的老人負責。

薛女士害怕兩個老的找到孩子,她不想讓孩子知道那段悲慘的過去,何況孩子一直不知道還有那麽一個所謂的親生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