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狐狸律師離婚案

一二零 愛情合同

接了個谘詢電話,說是交通91.8轉給聽眾的法律谘詢號碼,那位聽眾顯然把我當成交通台主持人了——“主持人你好,我剛剛給你們的熱線打過電話,他們給了我這個號碼。”

聽聲音就是小姑娘,普通話挺標準,還有點tvb港台腔。

“主持人小姐,你好~~(汗~~~~~~),我叫阿Mey,不是杭州本地人,我外婆家在杭州,我剛大學畢業,可能我長得比較算漂亮,朋友都給我起了綽號,說我像某屆的香港小姐冠軍,就是姓周的,周海媚,所以叫我阿mey啦。”(這不純耽誤時間?!)

“阿mey你好,我們這裏是法律谘詢熱線,如果你有緊急情況請撥打110。”

“我沒有緊急情況的呀,不過,也算緊急啦,我的男朋友,最近有一單很大的生意,那個對方的老板,看上我了,要求我陪他過夜,如果我同意了,那之後,他就給我男朋友那單子生意,我男朋友就可以賺一筆錢,我男朋友說,有了錢,我們就買房子結婚。可是我有一點怕,我要是和那位老板有了那種關係,男朋友介意了怎麽辦?我男朋友說,不會的,他可以跟我簽合同,隻要錢賺到了,就一定跟我結婚。”

“哦?!”

“主持人,你好像不信哦?其實我呢,也有一點點不確定,所以,想問問法律方麵的,我和男朋友簽這個合同,要公證才有效麽?另外公證是什麽收費標準啊?貴不貴啊?”

“阿mey小姐,你好,你男朋友不管出於什麽樣的居心,嚴重違反社會公德、道德的合同肯定無效,另外你為了合同陪睡,本身已經出賣了自己,出賣自己還要和策劃出賣你的人分錢麽?!小姐,正常男人是不會這樣對待今後共度一生的伴侶,所以,你的問題不單是這個合同,你應當看清楚準備出賣你的男人!”

“啊?!主持人小姐,你怎麽這麽刻薄?毒舌風格?我不過是問問嘛,無效合同就無效唄,我還沒確定要不要跟這個男朋友結婚,再說萬一那個老板其實也不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