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狐狸律師離婚案

一二七 傻問題

周末了,下班前接了個電話,是個女孩,說是準備結婚,婆家買了房子,用婆婆的名字,給他們小夫妻住,但婆婆隻是支付了首付,問我她的公積金能不能還房貸款?

我回複,如果不是共同出資人,不能用公積金還貸。

( ps:房子都不是你的,木有毛線關係,你還個啥?)

她又問,那我婆家沒有錢了,讓我們家出錢裝修可以吧?

叫我怎麽說呢?!說實話回頭還不得吵架——他家沒錢,讓你裝修,房產證怎麽不寫你的名字?連你丈夫都不沾邊兒的房子,你出錢裝修?回頭真有變化,裝修費用不能計入房產原值考慮增值收益,有這筆錢,還不如自己湊湊弄個首付!

我不讚同結婚一定男方買房子,但我不得不提醒妞們,男方家的房子,產權證沒你名字,你就別跟著得瑟裝修了!

裝不起不裝唄,先租個房子結婚,以後自己攢錢買,或者聯名購買,共同出資,共享房權。

女孩又說,我老公覺得,我不應該和他計較這個,結婚難道就是為了分財產麽?

不計較他為什麽要求你爸媽出錢?他家自己借唄,要不就給你爸媽寫借條!

女孩很憂鬱,“我們是真心相愛的。”

我看得出來,不真心,哪會犯傻。當然,我回答的挺委婉,“這不是計較,正因為真心相愛,才不應該和財務世俗攪和在一起,你可以和他裸婚,誰都不用出錢,以後共同努力,這不就是你最大的誠意?”

女孩頓了頓,“可是我媽答應給我二十萬陪嫁,我老公說,這個錢剛好裝修,用在別的地方太浪費了。”

那就按份額在產權證增加你的名字!

女孩似乎歎了口氣,“房子是婆婆的,之前,我問過可不可以加名字,方便提公積金,我婆婆不同意,說那是她一輩的的養老錢,哪能隨便換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