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人谘詢如何規避第二套房出售所得稅,尤其關心離婚避稅的利弊。
今天上午還接到谘詢電話,林女士,家中三套住房,為規避將來售樓風險,想假離婚。
我問她假離婚資產如何分割,她說丈夫兩套,自己一套,我告訴她,絕對不可以!
她問為什麽?我問她除了居住以外的兩套房屋都在出租還是空閑?她說出租,最近不打算轉讓,以後想留給兒子,我問她兒子多大了,她說五歲~~~~~~~
孩子才五歲,就考慮兒子長大以後,繼承遺產,轉讓房屋避稅問題了?!
中國的經濟政策,很少五年不變的,特別是臨時性調控,會根據財政需要不停出新點子,現在為至少三十年後做規劃,實在是不靠譜。想想三十年前中國是什麽經濟狀態?
我勸她,如果現在轉手,仍不用支付那20%所得,如果今後二十年內並不需要出手,你根本沒必要劃分財權,何況,你們這一離婚,想規避所得稅再複合起碼要等二十年!
要知道正常婚內夫妻都會各種矛盾,一旦沒了婚姻這張憑據,還有什麽能攔得住隨時分開?!到時候,真不後悔麽?
林女士說她相信自己丈夫,他們就是假離婚,她看過網上那些弄假成真的例子了,覺得他們家不會有那樣的問題。
“那你丈夫為什麽要兩套房產?”
“我們一共三套,總要有一個人兩套,一個一套。”
“你現在立即告訴你丈夫,你要承擔兩套的壓力,一套留給他自己,十分鍾後,我等你電話。”
還不到十分鍾,林女士再次打進電話,聲音顫抖,“你好,是我,剛才那個你讓我打電話的,我丈夫不同意給我兩套,追問我為什麽?是不是我有什麽目的?我能有什麽目的?他就告訴我,為了這個家,他應該要兩套,我是女的,名下兩套房產假離婚會被別的男人惦記。我說,我們不是真離婚啊?他說,都有離婚證書了,我怎麽能保證你帶著兩套房子會跟我一心一意?為了這個家,你不能用兩套,我不會放棄你和兒子。我聽他這麽說,心裏很亂,我不知道怎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