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給人家當後媽視為畏途,當然不是說我曾有這樣的“機遇”,看多了,案件裏那種東西,積累著陰暗麵,我再光明的一個人,我不敢拿自己的幸福當燈泡投入無邊黑暗中——就怕沒照亮別人,自己耗光。
再婚無可厚非,再婚男女帶著孩子無可厚非,未婚姑娘一頭紮了進去就——當然,小三除外,小三那是哪個山頭高往哪頭,自找的,不好勸。
上一個故事裏的小鷗姑娘,幸好不是特別執著,今天給大家說個執著的後媽,基本可以感動杭州了(不敢說全國),遺憾的是,結局差點很不好。
這感動姑娘,現在應該稱作感動嬸,已經四十七、八了,三年前我是她前夫的離婚代理人,一般來說,那些客戶不肯白花錢請律師,最好國事家事一起來,省得你閑。
感動嬸前夫就是我的客戶,他家七零八落的生意分布省內各地,這男的就常外出,家裏交給妻子,老人孩子都在家享天倫之樂。
這男的屬猴,當年五十六,在國企都要退休的年齡了,在他自己的產業,那還是個皇帝。這男的有個三十三歲的兒子,也在家族企業,我還見過,兒子也結婚生子了,小孫子四五歲吧,跟奶奶——也就是感動嬸,這時候各位看出來了吧,四十五歲的感動嬸都有四五歲的孫子了,禁不住推敲,這男主角是個二婚,兒子前妻留下來的。
現在這個男的要和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妻子離婚!離婚本來也不算大事,男的怕女的多分錢,就想讓我盡可能把財產弄到他兒子名下,他做生意很精明,對誰都留一手,他對我的要求是財產可以弄到兒子名下,但需要在法律上隨時保證自己的控有權!
你丫的當法律你家的!
不就是隱瞞家產欺騙離婚嘛,還吠沸沸沸那麽多,你個丫杈!
我問他老婆到底什麽錯,人家同意離婚麽?他說,也沒什麽大錯,就是這個老婆沒有兒女,結婚後因為有了大兒子,他不想讓家裏複雜起來,弄出幾個異母兄弟爭來爭去,幹淨省事兒就沒然現在這個老婆生,這個老婆性格也溫和,聽他的,這麽著,二十幾年過來了,兒子大了,現在看孫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