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秋冬,有人托我幫忙打官司,委托人三歲的孩子在幼兒園門口被一輛突然衝過來的奔馳撞擊,嚴重受傷當場死亡,交通部門認定為意外事故,肇事車主隻需要承擔交通意外造成死亡責任,孩子父母堅決不認可,準備上訴,要求法律給孩子一個公平。
車禍中遇難的孩子叫孟彤彤,肇事車主和被害人一家並無聯係,表麵上分析不存在謀害動機,為了盡量還原事故真相,我放大了核查範圍,發現肇事車主的丈夫姓孟,有個三歲的私生子,也叫孟彤彤。
這是非常重要的線索,遇難的孟彤彤父親是軍官,在舟山,彤彤平時由媽媽外婆接送上學, 曾有人以為孩子是單親家庭。
肇事車主的工作單位和幼兒園不在同一個區,案發前,交通監控錄像顯示,女車主連續一周出現在幼兒園附近路口,停車半小時左右,正好是孩子放學時間。案發當時,車主一直停在路邊,孟彤彤和外婆出了校門,在路口等車,奔馳突然衝了過去,外婆沒擋住孩子,孩子倒在了車輪下。
肇事車主堅稱自己和車禍喪生的幼童毫無關聯,最近一周連續出現是因為“路過”,沒有特別原因,心情不好,到處開著轉悠,這一帶方便停車,如此而已。
沒事兒上班時間開近四十分鍾的車就為了在那個路口固定路過?邏輯上過不去,但為了切中要害,必須取得更精確證據。
針對車主丈夫出軌,小三有私生子,我做了另一番調查,車主郭某上月重金請了私家偵探,我又找到那家偵探所,壓力之下,對方承認受雇郭某調查丈夫婚外情,郭某丈夫確實和小三有個三歲的孩子,和死去的孟彤彤在同一所幼兒園,私人偵探提供了照片,兩個孟彤彤長得並不像,事發那幾天,小三家孟彤彤生病請假,偵探無法相信郭某會找一個隻是同名的孩子實施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