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上去就是一個大比兜,打的林萬腦瓜子嗡嗡的。
“好好好,這就走。”
他在心裏默默的記下了這筆賬。
丫的,等自己找到機會,指定是要還回來的。
由於剛才他一直都被蒙著麵,剛才的路是一點都沒記住。
所以接下來的法子隻能是先穩定住他們,固守待援。
一進入山寨,麵前的一幕更是震驚到了他。
他這才意識到之前小瞧了這些劫匪了,他們並非是普通打家劫舍的小毛賊,他們是真正有組織的。
整個山寨布局合理,各個方向都有專人把守,四麵八方都在其的監控之下。
而且山寨裏人數眾多,光站崗的就有數十人。
若是把其他人算上,怎麽說也在百人之眾。
情況有點麻煩了……
林萬被押到了主廳,牌匾上寫著三個醒目的大字——聚義廳。
剛一進去,光頭一腳踹到了膝蓋處,讓其跪了下來。
大廳兩側坐滿了麵色凶狠的頭領,估計每個人手上都是血債累累。
唯一驚奇的是,這些人都骨瘦如柴,竟沒一個豐腴之輩。
“光頭啊,這是哪家的票子?”
“這家夥穿著也一般,應該不是哪個大家的少爺吧。”
“肯定不是了,方圓百裏的大家少爺我們都認識,這家夥指定不是。”
“那你把他帶上來幹啥?白白浪費糧食。”
他們平時除了幹打家劫舍的勾當,剩餘的就是綁票了。
綁票隻把大家氏族的少爺,如此才能狠狠的撈他一筆。
像林萬這種普通的村民,大多數都會被放。
“把這小子打暈,送出去,我們可沒多餘的糧食供養他。”
一聽這話,光頭不樂意了。
“放?說的輕巧,這家夥可是動了我們十幾個兄弟呢,哪能說放就放?”
周圍人眯了眯眼。
“就這?動了我們十幾個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