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半夜上車下車的人就很少了,車廂裏的乘客大部分都沉沉欲睡,有幾個甚至打起了呼嚕。
乘警自從上車時候查過一次車票,被我成功逃過去之後,這一路上就沒有查過票。
那四個土耗子上車之後就一直沒有說話,可是我的警惕仍舊不敢有一點鬆懈。
車廂裏,那個戴眼鏡的女孩子這會趴在茶幾上也不知道睡著了沒有,車廂裏昏黃的燈光隨著火車的晃動而左右搖擺,顯得是如此的詭異。
就在這時候,我邊上蹲著的一個小年輕忽然站起了身子,朝著車廂裏走去。
這是上一站上車的一個小年輕,背著個休閑包,一副出去旅遊的樣子,小夥子人挺精神的,手指修長,眉清目秀,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
可是當我不經意間看到他的手指的時候,我的眼睛不由自主眯了起來。
正常人的手指五個手指是高低不齊的,而這個小年輕則不然,他的食指和中指竟然是一樣齊的,他的中指指頭的位置有著一層厚厚的老繭,顯得是那麽的不尋常。
這些年行走江湖,我見識了太多江湖上的手藝人,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話這個小年輕是個火車上的扒手。
他的食指和中指之所以會一般齊,那是多年苦練的結果,我曾聽一個偷界的老前輩講過他們這一行想練成這門手藝到底有多難。
據說新人先要用手指在沙子裏一天**一千下,等到手指頭上邊的嫩皮磨成繭子之後,就開始用手指頭戳木樁,直至食指和中指一般齊才行,然而這還不算,還要在火盆裏練習用一般齊的食指和中指去夾木炭,直到手指完全失去知覺,從火盆裏夾木炭一無失手才算藝滿出師。
當初聽他說完之後,我還一陣感慨,看來三百六十行,行行都不容易。
所以,當我無意間看到這個小年輕的手指,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