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後來從她的手法上麵基本上可以確認她這個是第一次,因為腿上的血管有很多,其中的大動脈也有,但是她咬的卻不是那裏,要是真的一口咬上去的話,我恐怕就真的失血而亡了,我可不相信在這裏又誰能夠救得了我。
而且她的手法極為的生疏,僅僅隻是知道咬上去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雖然是咬了一口,也流血了,但是傷口卻是不大,流血也並不多,所以基本上可以判斷出來是個初犯。
不過對此我也心裏有點慶幸,一方是為自己慶幸,慶幸她咬的位置並不對,另一方麵是為她感到慶幸,慶幸她第一次做這種事情,要是之前就做過的話,按照這種個性,難免會傷及人命,背上指定背負著官司,而且按照人的血液的話,吃了之後會更加的嗜血,這種味道永遠都不會忘記,最主要的會更讓他迷失,以後醒來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永遠都是知道蝙蝠吸血,但是蝙蝠吸血的大多都不是人血,要是一旦嚐過了這個味道之後就會專門的來找人了,人也一樣,嚐試過了就不會選擇其他的。
更為主要的是因為張曉琪是個人,雖然有的選擇,但是還並沒有走到了那種喪心病狂的地步了,僅僅隻是買了一些動物的血液來吃而已。
當我分析完了這一切之後就得出了一個結論,那就是張曉琪現在還有救,要是真的吃過了人血,嚐過了味道之後,我恐怕就會放手了,一方麵是因為這個已經涉及到了任命,我並不想當一個從犯,頭上頂著一個窩藏罪犯的名頭,否則最後的結果好不到哪裏去,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此乃大忌!而且現在是個和諧社會,我不相信這個秘密乎能夠一直掩埋下去,遲早有一天會降臨到自己的頭上,隻不過是時間長短而已,所以為了我的以後,為了我的將來,這種事情斷然不能做,我不能再一次的葬送自己了,上一次雖然不後悔,但是那是因為事情緊迫和原則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