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們一家在吃飯,吃飯的時候爺爺就問:“你們倆啥時候把婚事辦了?”陳小玉灑脫的說:“這事大誌做主,啥時候都行。”
我和陳小玉接觸了有一段時間了。她的性格挺招人喜歡的,話不多,能吃苦耐勞,回家之後還能把自己收拾的幹淨利落。
就因為這樣,我暫時不想結婚,想著那個約定,就算結婚我不碰人家,好好的姑娘最後和我分開的時候,還要落一個二婚的名聲,對她不公平。
“等我的養豬場有起色的。”
我推脫著,爺爺瞪眼睛,媽媽無奈的笑。爺爺還想說什麽?正好,家裏的老狗叫了,我就出去看看。
外麵來了兩個人我不認識,看上去是城裏人,男的帶著金邊眼鏡,女的穿著打扮看著也是特別知性的那種人。
“這是陳小玉的家嗎?”
“對!”
我答應著,把兩位引進屋子裏麵去,爺爺回屋了,媽媽給客人沏了一壺茉莉花茶。就出去了,估計媽媽以為這是我的客戶。
其實這兩位是來找陳小玉的,我看看陳小玉,她沒有說話,我就沒走。陳小玉和我說過,她沒有親戚朋友,這兩位能找來一定是因為尋人畫屍的告示。
我們在屋裏沉默了好一陣,來的兩個人,眼神互相推諉,都不願意說明來意。最後還是女人說了。
男的叫李文彬,刑警隊的刑偵人員。女的叫金秀雲,是小學老師。兩個人都是唯物主義的好公民。他們能找到這裏,真的是沒招了。
他們的閨女丟了,才三歲半。奶奶帶的時候,一不小心把孩子丟了,找了三個多月都沒有消息。李文彬是刑警,所有的關係都用上了,該用的調查手段也都用了,這孩子就是找不到,當著他兩口子的麵別人不說,但背後都說,閨女一定是人販子拐走了,找不回來了。
金秀雲每天都哭,哭得工作都幹不了,傷心欲絕的,連自己都不想活了。沒招了,就臨時抱佛腳,拜菩薩,找算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