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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總有東西值得舍命去拚

“炮是幫白總兵造,當然沒什麽,可咱們不是在冊的匠人,縣裏甲冊上,總甲還是劉村的劉婆子家,這事忌諱很大。”

田大由的話帶著很多東西,李肆一下沒想明白。

“咱們是草民,又不是鍾老爺那種貴人,當然忌諱了。”

關鳳生細細道來,李肆在這方麵的認識也漸漸立體起來。

清初先立總甲製,十戶一甲,設一甲長,百戶設一總甲,監察盜賊、逃人和“殲人”,再設“鄰保檢察法”,先期在北方施行,逐步推之全國。而所有和刀刃軍器相關的匠人,又都要備冊在案,早前還專門立匠戶,後來才放寬了管製。【1】

原本清廷一力禁絕民間兵器,不僅不準買賣,更不準私藏。保甲之下,除了監察賊人,更有相互監察的責任。可各地反清活動不斷,外加南方綿延幾十年的戰亂,賊人大起,不得不放開管製,允許民間擁有刀刃甚至鳥槍等武器,指望鄉民自保。隻嚴格管製甲胄、弩、馬匹、火炮以及硝石硫磺等戰略物資。【2】

但是……允許民戶持有武器的關鍵在於,必須在這總甲製的框架裏,也就是由總甲到甲長層層做保。總甲是有身份有家產的富戶,就如同裏甲製一樣,背後還是歸結到了鄉紳身上。所以表麵上雖然有總甲甲長之分,但實際還是鄉紳說話算數。州縣親民官處理與此相關的事,也基本都找鄉紳,並不會比照名冊去找人。

鳳田村的總甲是劉村的劉婆子家,劉婆子家背後自然是鍾上位鍾老爺。他們鳳田村要擁有甚至私造兵刃,隻要頭上的鍾上位看不順眼,不讓劉婆子家作保,再報一個村人無故打造和私藏兵器,李朱綬都不好遮掩。

現在鳳田村幫著造炮,鍾上位自然不會發什麽話,怕的就是這事完結後,他念著舊仇,拿這事來報複村人。

康熙四十七年改設的牌甲製還沒在廣東普及,府縣主官們更多也隻在意保證賦稅征收的裏甲製,所以李肆還沒怎麽接觸到這套東西,之前家中那牛尾短刀不過是後世的水果刀姓質,現在準備弄點正經的防身武器,才撞到了這張大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