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對爸媽說王彩琴要賒肉辦喪酒後,爸媽愣了一下,很明顯對此事也是心懷芥蒂。但是他們最後還是同意了。
隻是媽媽說:“你把肉送給她之後就趕緊回來,我看那個老王死得有些蹊蹺,你可別惹上麻煩。”
“嗯,我知道的。”
我一邊給王彩琴割肉,一邊答應著媽媽。
這喪酒也是大有講究的。我們這一帶的人,一般都把喝喪酒叫著“吃大肉”。大肉一般指肥肉,寓意就是說這家的兒女很孝順,把長輩的喪事辦得很豐盛、很圓滿。
所以辦喪酒的肉,一定要夠肥,要讓來參加吊唁的親朋好友吃得滿嘴流油。
因此我特意給她選了一塊最好的後退肉,又搭上一大塊前腿的夾心肉,這兩塊肉,看上去就叫人眼饞。
我把肉送到王彩琴家的時候,雜貨鋪的張老板已經把他的侄兒張小三請來了。
張小三是我們這一帶有名的廚子。無論哪家辦紅白喜事,都是請他去置辦酒席的。以前他隻是一個人、一口鍋,走到哪裏背到哪裏。而現在他的行頭也多了,號稱是一條龍服務,什麽桌椅板凳、鍋碗瓢盆,甚至包括打雜的、傳菜的小工他都一手包辦。所以生意也越來越好了。
張小三見到我拿過去的肉,就大聲說:“大彪,你這肉選的好啊,是不是想趁機討好一下王彩琴呀?”
我是賣肉的,所以我和張小三經常打交道。因此見麵也不生份,開口就可以開玩笑。而且我們這邊辦喪事,也需要人開玩笑,為了是活躍氣氛。
見他這麽說,我也回他一句道:“你在這裏我哪敢討便宜呀,不過我倒是想去你家看看嫂子。你天天在外麵忙活著賺錢,嫂子隻怕寂寞了吧。”
我剛說完,在場的人就哄堂大笑起來。
大家都知道,張小三去年在外地找了個老婆,長得那叫水靈呀。別的不說,就走路的那個風S勁,就能把所有男人都給迷倒了。所以鎮上的人隻要見到張小三,就會說他好福氣,而且也會隨口跟他開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