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舉行會談時,俄方堅決拒絕討論唐努烏梁海問題。1916年陳篆擔任中國駐外蒙古都護使後,克穆齊克旗偷偷派人前往庫倫,要求重新發給印信,並控訴俄國人在唐努烏梁海的種種欺淩壓迫。當時俄國參加一戰,在烏梁海地區的駐兵大量減少,俄國僑民也大多回國,當地俄國勢力削弱,而克穆齊克旗、貝子旗、大王旗等旗居民全都心向中國及哲布尊丹巴活佛,於是陳篆抓住時機聯合外蒙古方麵出兵唐努烏梁海,接納各旗的效忠,造成了唐努烏梁海回歸中國的既成事實。
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後,蘇俄軍隊一度進入唐努烏梁海地區,控製當地俄僑村莊,並對烏梁海人表示寬大,與各旗訂立“條約”,允許當時在法理上尚屬中國領土的唐努烏梁海“自立”。至於那些“條約”,雖然聲稱放棄帝俄時代的侵略政策,但對於俄國人已經在唐努烏梁海奪得的各項利益,例如墾殖、漁獵、伐木等等,則一項也沒有放棄,而且將“永遠保持”。其中特別重要的是,布爾什維克方麵與烏梁海各旗訂立的“條約”,其俄文本與蒙文本內容竟有很大出入,例如條約第二條蒙文本為“烏梁海自治,俄國極表讚成”,而俄文本為“俄國人民讚同烏梁海人民之自治,認為此行為合理時,即償還帝國官吏所收留之各和碩印信(指被俄國當局沒收的前清印信);自此以往,所有唐努圖瓦烏梁海人民及九和碩完全讀力,絕不屬任何人管轄。”條約第三條的蒙文文本為“因俄人久住烏梁海地方,其種田等事項應仍依舊例辦理”,俄文本竟然改為“烏梁海人民宣告讀力後,不得侵犯俄國邊界。以多年之友誼,烏梁海人民將俄國人民早年所開墾的地區完全讓予俄國人民,俄國人並得以永久享有這些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