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宮十六朝演義

第四十九回

翠鈿白圭外邦聘玉女

秋光銀燭藩邸刺徽王

卻說憲宗見失了孔雀寶氅,十分忿怒,諭令內外臣工,限日緝獲。這道嚴厲的諭旨一下,宮內忙壞了主管太監王真,外臣自督撫以下,都遑遑不知所措了。大家鬧得烏煙瘴氣,盜賊既沒有影蹤,那件寶氅自然更無下落了。講到這孔雀寶氅,是朝鮮老國王進貢來的。宣宗的時候,把寶氅賜給了孫貴妃。孫妃見誅,氅衣繳還,一直藏在內府的尚衣局裏。英宗繼統,賞賜與慧妃(蓉兒),慧妃有殺雲妃之嫌,中道失寵,那氅也就追繳回去,仍去藏在衣庫中。景帝時又把來踢與瓊妃,英宗複位,將寶氅追回,從此深藏內府,足有七八年沒人去提及它。

待憲宗嗣立,寵幸了萬貴妃,太監汪直又說起這件寶氅,憲宗便賜與萬貴妃。萬貴妃色衰,憲宗納了殷、趙兩妃,令把寶氅向萬貴妃索還,要待賜給殷妃,恰巧趙妃在側,見那寶氅光彩耀眼,不由的暗暗歎羨,把視不忍釋手。憲宗曉得趙妃愛那寶氅,不便強奪下來去賜與殷妃,況殷妃、趙妃一般的見寵,就將那件氅衣賜了趙妃,趙妃不勝的喜歡。憲宗因殷妃終日愁眉,想博她的歡心,私下和趙妃商量,命將寶氅轉贈與殷妃,趙妃心裏果然不舍,但是上命,不得不叫她割愛。誰知殷妃以寶氅不是皇上所賜與,係出私人的授受,轉不把它放在心上,殷妃自縊後,趙妃分外寵遇了,她第一件事就先把那件寶氅收回來,藏在昭仁宮的司衣室裏。宮中的規例,公物大都置在內府的,一經賜了臣下或是嬪妃宮蛾,那物件便算是私人的東西了。所以趙妃取回寶氅並不交給尚衣局中,就是這個緣故。哪裏曉得過不了十幾天,寶氅竟至失竊。當寶氅失去時,趙妃自己還不曾得知,經尚衣局的太監發現了韓起鳳的十六字揭帖,首領太監忙來謁見趙妃,把尚衣局揭帖的話陳說了一遍。趙妃即令司衣宮人檢視,去了半晌,那宮人慌慌張張地來報:“氅衣不見了!”趙妃聽了,花容頓時失色,一麵召總管太監偵查,又著內侍去報知憲宗。憲宗見說,怒不可遏,立命搜查宮庭,又諭知外臣嚴緝。其時宮內鬧得天翻地覆,仍影響全無。憲宗怎肯便罷,隻促著外臣協緝,並給期限三個月,必須人贓兩獲,倘若誤期,二品以下罰俸,四品以下一例革職遠成,或另行定罪。